|
||||
北京市首次對幼兒園裝修管理做出規范。昨天記者從市教委獲悉,今後,本市幼兒園在裝修前必須提前告知家長,裝修後空氣質量檢測如果不合格,市教委將禁止幼兒園開園接收幼兒。按照規定要求,幼兒園的大規模裝修、改建需間隔5年左右,小規模局部裝修、改建不宜重復進行。
『幼兒園(所)在擬進行裝修、改擴建前要及時召開家長會,通報幼兒園裝修、改擴建項目范圍、施工日期等,以及裝修、改擴建施工過程中加強保育、教育工作的具體安排,以使家長放心。』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說,『裝修、改擴建項目達到園所面積50%以上的幼兒園,不得邊施工邊收托幼兒。在此期間,幼兒園可動員家長將幼兒自行接回,或由幼兒園將幼兒異地妥善安排。』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家長將幼兒接回的,幼兒園不得向家長收取費用,直至幼兒園重新開園。進行小規模裝修、改建的幼兒園,應將建築施工區與幼兒生活、活動區嚴格分開,並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園所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進行巡視,確保施工期間幼兒人身安全。
幼兒園裝修後如何保障幼兒在符合環保規定的環境下上學?『裝修、改擴建項目竣工後,應委托專業部門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確保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說,『未經檢測及檢測不合格的,不能安排幼兒使用或重新開園。強行擅自開園、造成傷害事故的,給予降級、降類處罰,並在全市通報批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