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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大會三天,鄭先生被約見十幾次,因為沒有婚房,鄭先生與看好的幾位女士的父母見面後,就沒了下文。在房子和愛情之間,鄭先生更傾向於後者,他認為只有彼此相愛,婚姻纔能持久,生活纔能幸福,而且『在濟南,只要兩個人共同努力,房子和汽車都不會是問題,可為什麼這些父母不希望女兒付出呢?』鄭先生為此十分苦惱。
在相親大會的所有報名者中,父母與兒女在擇偶觀念上有很大不同,以『80後』女為例,父母明確希望男方有穩定工作、有婚房,而子女本人更看中的是緣分,在物質方面要求相對模糊。在這一年齡段,記者抽出30份父母代子女填寫的報名表,30份本人填寫的報名表。前者要求男方是公務員、事業單位,有婚房的佔到八九成,選擇『隨緣』一欄者不足10%,有的父母甚至明確把對方的職業限定為公務員、教師、醫生等。後者中,明確要求有婚房的只佔一半,七成以上選擇了『隨緣』。
同樣的情況也反映在男士的報名表中,在『75後』年齡段,記者發現,本人填寫的報名表大部分選擇『隨緣』,有部分甚至不在意女士的年齡、職業,而由父母代填的報名表,希望女士比男士小,職業穩定。
山大社會學博士張博認為,統計數據可以部分地反映出父母與子女在擇偶觀點上存在不同:父母求穩,希望孩子不要為經濟所累,子女更看中的是感情。『我們不能用對或錯來界定擇偶觀的不同,父母希望孩子有個穩定的經濟依靠無可厚非,但不應完全用物質條件左右婚姻。』
張博士說,抽樣調查中父母擇偶觀有很大共性,而符合這些條件的相親者在全部報名者中畢竟有限,『如果苛求物質條件,兒女的婚姻可能就會被耽擱,經濟條件可作參考,男女雙方的感情纔是婚姻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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