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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控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的現象繼續蔓延,國務院五部委要求各地限期對今年上半年新開工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
8月1日,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安監總局、銀監會五個部委聯合發出特急通知,要求各地在1個月內對今年以來的新開工項目,在自查工作基礎上,再進行全面清理。
清理措施上報和媒體公告並行
此次清理中,凡是上半年列入統計范圍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新開工項目,都在全面清理范圍之內。其中鋼鐵、電解鋁、電石、鐵合金、焦炭、汽車、水泥、電力、紡織行業等產能過剩行業,凡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都要進行清理,煤炭行業中設計能力在3萬噸/年及以上的項目也要清理。
此次清理的標准主要涉及產業政策、項目審核程序、土地審批、環評審批及信貸政策執行等六個方面。對照清理標准,凡是發現存在任何一項問題的新開工項目,發展改革部門要責令項目暫停建設、限期整改。同時,對上述存在問題的新開工項目,各地要將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措施,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
五部委聯合通知要求,各地清理工作要在通知發出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各地要將新開工項目和鋼鐵等重點行業清理結果,以及各地加強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的措施等聯合上報五部委。各地清理工作結束後,國務院將組織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帶隊的督查組,對各地清理工作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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