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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調整了普通住房標准。28日,記者走訪了本市國土房管部門,請有關人士回答了市民關注的熱點話題。
問:此次新的普通住房標准中為何取消了去年的土地分級標准?
答:本市去年為落實關於征收房屋交易營業稅的相關條款規定,確定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具體標准為: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單套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市內不同級別土地房屋銷售均價具體標准為外環線以內分十級。
但是在具體運用中發現有些分級土地上,房價和地價的情況並不相符。例如梅江地區只是八級土地,但房價已經達到每平方米7000元以上。華苑等地區也出現了這種情況。因此取消土地分級標准更符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另一方面也使本市營業稅和契稅政策中有關普通住房標准更統一。
問:為何新標准中只涉及和平、河西、南開這三個區的具體的住房成交單價?
答:這是管理部門長期監測本市各區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得出的結果,因為只有和平、河西、南開這三個區的平均住房成交單價超過5000元/平方米,其他區縣的平均住房成交單價均未超過5000元/平方米。因此這樣規定能化繁為簡,而且也和本市契稅標准中的5000元/平方米的規定保持了一致。
問:新標准到底會使人們的稅收負擔有何變化呢?
答:不同稅種可能會讓人們感到稅收負擔有漲有落。對於營業稅而言,可能會有很多房屋按新標准將會被列入普通住房范圍之外,需要在轉手交易時繳納營業稅,人們會感到稅收負擔加大了;而對於契稅而言,過去和平、河西、南開三區內住房成交單價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要繳納3%的契稅,新標准執行後,很多成交單價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分別低於7100元、6300元和6100元標准的)由於被列入了普通住房標准之內,稅收負擔則降低到1.5%。
問:稅收政策在7月1日這個時點上如何銜接?
答:契稅銜接上,房管部門按人們簽訂商品房合同的日期從7月1日起計算。營業稅的銜接上,則按人們到房管部門核定營業稅的日期從7月1日起計算。 (劉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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