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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劉先生說,因為家裡的洗衣機噪音太大,所以他准備重新購買一臺洗衣機。走訪家電市場後,他心裡反而沒底了,因為現在很多洗衣機被宣傳帶有靜音功能,宣傳中頻頻出現『靜音』、『超靜音』等概念,但是他諮詢相關部門,卻被答復沒有靜音標准。
接到報料後,記者隨後走訪了合肥家電市場。記者留意到這些家電宣傳頁上,大多會標注『運行平穩』、『噪音超低』等字樣,但只是宣傳了產品的靜音特性,而未對噪聲值進行標注。這種低噪聲究竟低到多少分貝?符合什麼標准的家電產品,纔能被稱為『靜音』家電?消費者通常並不知曉。記者詢問有關『靜音問題』,銷售人員答復,這些家電采用特殊設計,運行時聲音很小,不會影響用戶的工作、生活。
昨日下午,記者諮詢相關部門了解到,按照《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規定,噪聲值必須標注在產品的銘牌或說明書上,並不得高於限定值,如洗衣機的洗滌噪聲最高限值為62分貝、脫水噪聲最高限值為72分貝;250昇以上的冰箱噪聲限值為48?55分貝等等,噪聲實測值與明示值只允許相差3分貝,否則產品不得上市銷售。
同時,有關人員指出,目前,國家並沒有出臺相關家電產品的靜音標准,只有關於家電噪聲限制的標准。因此,消費者在選購家電產品時,應詢問這些家電的噪音指標,而不是盲目相信『靜音』、『超靜音』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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