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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置業昇級的需求越來越大,二手房買賣、房屋租賃等房產交易也愈加頻繁,房地產二三級市場日漸興旺繁榮。但是要自己獨立淘選一套滿意的房子並完成交易幾乎對任何人來講都是力不從心的。有需求就有市場,於是房地產經紀行業便應運而生了。房產經紀公司即我們通常稱的『中介』,是通過實施接受房地產客戶委托,為其提供信息及其他服務以促成交易達成的居間擔保、代理的服務行為收取傭金。這樣,一方面需要買賣或租賃房屋的人節省了時間精力,增大了選擇范圍;另一方面中介公司賺取了傭金,可謂『雙贏』。然而,俗話說:『買的不如賣的精』,雖然消費者在進行房產交易時小心翼翼,但由於房產交易本身程序比較復雜,難免會有疏漏。當中介大拍胸脯,向您保證交給他們一切放心,而您也滿心歡喜地在合同面前提筆時,有些事情,也許是您不知道的。
第一刀:轉手倒房,差價我吃、吃、吃
張先生是一家私企老板,最近想把自己的一套兩居室賣掉以緩解生意上的資金壓力,於是他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該中介公司給張先生的房屋評估價為50萬,按照中介公司的建議,由中介預付現金並將其收購,待簽訂委托賣房包銷協議,把房產證交給中介後,張先生就可先得預支40%%的房屋訂金款,而剩餘房款承諾30個工作日內打全。後來張先生與一位朋友談及此事,湊巧這位朋友的親戚正是通過那家中介買了張先生的那套房子,成交價是55萬元!
理財提示:當中介提出對您的房屋現金收購時,必定是您的房子價位低於實際價位而存在可供中介公司吃差價的空間,甚至有的不法中介會化裝成個人購房者與業主談好房價並去公證處辦理房屋出售全權委托公證,從而完成收購。而中介在收房後轉手的售出價必將讓你咋舌,扼腕大嘆『悔之晚矣』。
防范措施:一是記住房產過戶纔是出售房屋的最關鍵。僅僅做公證並不能算是法律意義上的房產買賣;二是買賣雙方一定要見面,坐下來當面將價格談清楚,並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切不要通過中間人最終造成自己的經濟損失。
第二刀:誘人廣告,先把你套住再說
劉小姐在報紙上看到一個中介公司發布的房源,認為非常理想,就通過報紙上的聯系方式對該中介公司進行了諮詢,對方稱那套房子還在,並極力邀劉小姐面談。劉小姐到店裡後中介人員一面與劉小姐簽訂委托協議,一面為她大力推薦其他房源,劉小姐一再催問纔被告知報紙上那套房子已售出。後劉小姐又在報紙廣告上看到一處據稱離某地僅10分鍾路程的房子,後在中介帶領下倒公車花了40分鍾纔看到房子,而中介稱,10分鍾路程是按開車算。
理財提示:不法中介通過在報紙、網絡發布一些條件好、租金低廉的虛假房源信息,引誘租房人上鉤。待租房人表示承租意向時,就以該房已租出為由,向其推薦其他房屋。消費者要對中介的廣告宣傳加以識別。
第三刀:你簽單我就賺,至少還有違約金
彭先生在一中介公司登記,欲根據自己承受能力購買一套30萬左右的房子,在中介公司的推薦下選中了一套40萬的房子,並通過中介公司代辦轉按揭貸款,彭先生一次性的付款剛好夠兩成首付及中介費。隨即彭先生簽訂了買賣合同並交付了中介費和定金,而接下來的變故令彭先生措手不及,銀行告知根據彭先生的情況最高只能提供七成貸款,購房款不足的彭先生不得已取消了合同,並被迫按合同約定被中介扣除了中介費作為違約金。
理財提示:為促成客戶成交,中介公司往往淡化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對貸款等專業性相對較強的內容泛泛承諾,而消費者未將諸多細節落實到合同中,致使最後蒙受損失。所以購房者須仔細再仔細。
第四刀:免傭金失小頭,我是為賺你大頭
徐小姐初到北京,在一家聲稱免傭金的中介公司看中一套兩居室出租房,中介公司告知徐小姐月租金為1800元,付款方式為年付,她須一次性支付租金21600元。急於落腳的徐小姐覺得免去傭金節省了1800元還是很劃算的,便匆匆與中介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合同,付款搬進出租房後,纔從鄰居處得知此房是該中介以每月1500元的價格從業主處整年租下的。
理財提示:俗話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中介往往拋出極具誘惑力的宣傳口號,使用各種優惠手段,取得業主信任後,以極低的價格代理業主的房屋,然後利用租房人對租房行情不了解的特點,暗地大幅提高房租,獲取差價。上面的案例中徐小姐看似省下1800元傭金,卻被吃掉了3600元的差價。
防范措施:租房時一定要與房屋業主本人簽訂租房合同,並對所選房屋價位進行參考比較。
第五刀:我在合同裡埋下了尖刀炸彈,損你沒商量
胡先生在某一家中介看中一套房子,房款總額為28萬元。當時中介信誓旦旦地保證,房子肯定有71平方米。於是他很快就和中介公司簽訂了《買賣代理費支付承諾書》,之後和賣家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對買賣雙方的違約行為作出了嚴格的約定,其中有『在簽署本合同後,若買賣一方或雙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取消本次交易的,違約雙方均應向經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萬元』的規定幾天後,在胡先生已經支付了10多萬元的樓款後纔發現,中介沒有提到房屋的公攤面積,實際房屋使用面積只有66平方米,前後整整相差了5平方米,這樣胡先生房子每平方米的價格就從3800元上昇到4100元。由於胡先生在合同裡是以整套房子的價格買賣的,所以並沒有如果產生偏差用什麼單價來補償的規定。胡先生說,當時合同上也沒有以每平方米來計算,只有以套來成交,沒想到就上了當。而當他提出異議時,中介表示胡先生不繼續執行合同即構成違約。
理財提示:在目前中介公司的合同文本中,對中介的權利保護條款非常嚴密,而對中介的義務規定卻明顯不足。
防范措施:購房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適時對不合理的條款提出修改要求,並在空白處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如無需填寫時,也應劃上橫線,防止對方在空白處私自填上對其有利的內容。
第六刀:既然是全包合同,風險當然由你包
小翟准備與女友在去年年底結婚,兩人決定選擇價格相對便宜而且配套設施完備的二手房,於是通過中介公司在去年3月底選定了一套102平米的二手商品房,房主要求按每平米7000元的價格拿到總額61.2萬元的淨房款(此價比市場價稍低),而不承擔一切其他費用。為促成交易,中介方按當時的各項相關費用收取標准為小翟作了一番預算,保證若由小翟全包,相關手續費用不會超過2萬元,加上購房款全部花費仍然沒有超出市場價。小翟權衡過後,感覺比較劃算。於是經過三方協議,小翟與賣方簽訂了全包合同。可誰能料到,去年5月,七部委關於征收營業稅的通知下達,將對購買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房屋全額征收成交額5.5%%的營業稅。小翟選定的房子,恰在符合營業稅征收的范圍之內,按合同規定,這部分多出的費用應由小翟承擔,也就意味著小翟須在預算之外突然多加3萬多元的營業稅款。
理財提示:全包的交易模式存在一定的風險,而很多不規范中介為不影響成交而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模糊。
防范措施:對每項費用都在合同中作明確落實,最好在合同後附《費用清單》詳細計算相關收費。
第七刀:你別激動,房屋的配套設施是我的
孟先生在一家中介公司選中了一套該公司的代理房,在與該房業主見面時,對方表示屋內價值上萬的高檔家具及空調、電視等家電都將留下,這令孟先生十分高興。此後的過戶、付款一系列手續辦理十分順利,然而當孟先生拿著鑰匙打開這套已屬於自己的家的房門時,卻發現與當初所見情景大相徑庭。偌大的房間空空如也,家具家電都不見了蹤影,再找到中介公司時,中介公司告訴他合同裡沒有包括那些家具家電,所以中介無責任為他找尋那些配套設施。此時孟先生纔恍然想起當初簽訂合同,問及寫有配套設施的一欄為什麼被劃掉時,中介人員告訴他這是『規矩』,一般都不填。孟先生這一按『規矩』,上萬的家具家電也就按『規矩』入了中介的囊中。
理財提示:中介公司通常會在與所謂的『上家』,即房主簽訂合同時將所有家具家電一一詳盡寫入合同;而在與『下家』,即購房者簽訂的合同中盡量少地提及房屋的配套設施,從而在房屋轉手期間『老鼠搬大米』,將房中配套設施納入囊中。
防范措施:如果您是賣方,最好將留在房屋內的配套設施一一作價添在房款中;若您是買家,須將對方承諾留下的家具家電等一一詳細錄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