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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建設部通報全國廉租房制度建設與實施的情況,並回答網友的種種疑問之際,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國土資源部將出臺對『別墅』的准確界定,並對高檔住宅和別墅用地、進行不同程度的限制。對於獨門獨院的那種別墅,是要嚴禁的。
不論大力推行廉租房制度,還是對別墅、高檔住宅進行不同程度的限制,最終都是為了平抑房價,讓窮人住得起房子,因此其出發點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上述兩個政策能否取得良好的效果呢,筆者不敢樂觀。
在建設部關於廉租房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的通報中,我們可以看到,截至2005年底,僅有75.9%的地級以上市實施了廉租房制度,而這還姑且不論實施的效果如何。許多地方政府總說財政預算不足是瓶頸,可又如何解釋各地超豪華形象工程不斷拔地而起呢?可又如何解釋像經濟發展尚可的福建,竟有泉州、莆田、三明、南平、寧德、龍岩等6個地級以上市列入黑名榜,實施率不足50%呢?
事實上,這主要還是緣於一些地方官員不願意為之。據有關專家估計,廉租房數量與房價呈反比,廉租房的供給每增加5%,房價就會下降3%—4%。因此,增加廉租房供應,固然老百姓是最大的受益者,但是廉租房的增加所導致的房價降低,有可能放慢當地經濟發展的速度,在以經濟發展依然為重要指標的現行的政績考核機制中,地方官員的『政績單』自然會有所影響,甚至對以房地產為支柱產業的地方而言,是有大大影響。
而在此前提下,建設部開發的藥方僅僅是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區)、縣『應在年內建立』,並未有相應的問責機制,又如何保證政令暢通呢?
至於別墅將遭禁止,這並非新政策,因為國土資源部早在2003年就出臺政策禁批別墅用地。換言之,此番不過是一次政策重申而已。而重申在中國這特有的政治語境中,往往從另一角折射政策執行的效果一直不甚理想。事實上,現在市場形成的怪圈是,『國家越限制,別墅價格越高,違法建別墅的開發項目也就越多』,或是低密度住宅的名義開發別墅,或是疏通權力鏈,乾脆改變項目的規劃用途,違法改建別墅。若不積極尋找對策突圍這一怪圈,恐怕三年後又得重申『禁止別墅用地』。
而據國家統計局今年2月份公布的房地產數據顯示,2005年前11個月,在我國的房地產本年購置土地面積中,未完成開發土地面積達16706.7萬平方米,佔同期本年購置土地面積的53.8%。按當前的房地產開發的用地速度而言,這些土地可以滿足一年多的開發需要。看得出,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不足,並非只是緣於建設用地的短缺,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開發商出於『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考慮,不願給窮人蓋房子。因此,沒有配套措施,即使嚴禁建設別墅得到很好的執行,其釋放出來的建設用地的作用也十分有限。
記得,2005年被稱為中國的房產政策年,先是七部委的房產新政,隨之三部委的營業稅政策……可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最終都不了了之。老百姓一度高漲的希望還是變成了失望,如今對於任何一個有關房產的政策,老百姓總是條件反射式的先報以質疑,接著纔是很阿Q式的希望,而細細分析往往又是失望。真是不曉得,這種讓我們歡喜讓我們懮的日子到底何時是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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