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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近日公布了全國城鎮廉租房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通報了尚未實施廉租房制度的70個城市,並就擴大覆蓋面、嚴格審核等落實工作提出了要求。
4月7日出版的《市場報》載文指出,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廉租房制度不僅為廣大中低收入者翹首期待,還時常被房地產開發商們掛在嘴邊。面對公共輿論對畸高房價和房地產暴利的口誅筆伐,『廉租房制度』往往成為開發商們自我辯護的借口。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老百姓若是叫貴,開發商就異口同聲地聲辯:這房子是給『富人』蓋的,你本來就不是目標顧客;要是想找房子住,就等著政府給你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吧!
市場供給與政府供給的『二分法』顯得非常有理有力,以至於我們常常被『任總們』的自我辯護所說服,覺得眼前的房價實在是高得合理。然而,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房地產金融安全評估報告》顯示:根據中國2005年城市戶均收入在1.5萬至1.7萬計,如果購買一套70平方米的新房,房價收入比可能超過13比1——這就意味著城市居民當中,至少70%沒有購買新房(商品房)的能力。想想看,這超過70%的人應該都不是開發商的目標顧客,都應該被『拉出房地產市場』。他們的住房問題,似乎都需要依靠政府推行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制度來解決了。
然而事實上,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絕大多數居民的住房都只能依靠市場解決。開發商所服務的對象不是30%的『富人』,還應該包括數量更大的中產者;只有處於最低端的低收入者纔是政府住房保障體系的目標顧客。聲稱該買房子的人超過90%,而提供的房子只有30%的人買得起,這只能證明目前的房價高得過頭了。開發商津津樂道於『廉租房制度』,不過是在混淆視聽,掩蓋自己搞價格合謀、賺取暴利的事實罷了。
廉租房制度當然值得期待,但畢竟不能讓70%的城鎮居民都去住廉租房。在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的同時,政府還應繼續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打破房地產開發商的價格合謀,把畸高的房價降下來,實現大多數百姓『居者有其屋』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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