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本市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試點發證現場了解到,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加強國土資源統一管理,建立農民自覺保護耕地機制,依法保護農民利益,市國土房管局在武清區高村鄉進行了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試點工作,該局決定在深入調研、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在全市范圍推開。
根據有關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該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宋景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