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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北京市民劉小姐在開發區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與賣方趙先生談妥了房價,但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時不能立等可取。二人兩頭害怕,如先付款,劉擔心過戶手續辦不了;如先過戶,趙怕自己拿不到錢。眼見一樁誠心買賣要黃,劉的朋友告訴她可以通過提存公證來解決難題。於是劉和趙約定以提存方式給付房款,劉將房款全額提存至公證處,市公證處依法出具了提存公證書,在雙方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後,趙領取了房款。
據市公證處的洪慶秀科長介紹,提存公證是公證處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債權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債之標的物或擔保物(含擔保物的替代物)進行寄托、保管,並在條件成熟時交付債權人的活動。由於社會誠信度的缺失,在經濟活動中,合同違約、合同詐騙等情況屢見不鮮,而辦理提存公證能夠提高交易雙方的信譽,有效減少風險,確保交易安全。除此之外,在股權轉讓、貨物買賣、工程款、重大交易活動等諸多經濟領域中,提存公證都能大顯身手。辦理提存公證可以防止物品、貨幣長期積壓,減輕債務人的經濟、精神負擔和法律責任,減少經濟損失。
據市公證處統計的提存公證的數量2004年有2例,2005年有5例,2006年截至2月底僅有2例。洪科長說統計表明市民大多數不太了解提存公證這項業務,在經濟交往及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債務清償、貨物交易、二手房買賣等問題,提存公證都能派上用場,而且收費並不高,收費標准是按提存標的物的千分之三收費,費用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計,也就是說買一套30萬元的房子做提存公證只需要900元錢,與不能過戶帶來的麻煩相比,這900元花得值。洪科長希望市民多多了解並采用提存公證,保證交易安全,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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