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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政策自1月1日全面啟動以來,受到了全市廣大生活、住房『雙困』家庭的普遍關注和歡迎。近一個星期的時間,全市共接待群眾政策諮詢8000餘人次, 600餘戶家庭辦理了申請手續。為更好地宣傳租房補貼政策,方便符合條件的家庭順利辦理租房手續,本報記者就群眾在申請租房補貼過程中普遍諮詢的八大熱點采訪了市國土房管局的有關同志。
一、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申請租房補貼需攜帶哪些要件?
答:須攜帶以下四個要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家庭戶口簿(與他人合住的還需合住家庭的戶口簿)。 3、民政部門頒發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或《定期撫恤金領取證》。 4、現住房有關材料(擁有私產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已拆遷的,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從市場租賃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將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尚未購買住房的,提供出售或置換該住房的買賣合同或置換協議;有其他特殊情況的,提供其他相關證明)。
二、家庭戶籍人口都享受租房補貼嗎?
答:不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享受租房補貼的人口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記載的人口確定;享受定期撫恤和定期定量補助的優撫對象,享受租房補貼的人口按持證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人口確定。
三、現已租賃了住房的還需重新租房嗎?
答:無需重新租賃住房。如已租賃的住房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須到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可享受租房補貼。
四、住違章住房的在申請租房補貼時,現住房面積是如何計算的?
答:如居住在正式房屋旁搭建的違章住房內的,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正式房屋的面積計算,搭建的違章住房面積不計算在現住房面積內。如居住獨立違章住房且落有戶籍的,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有兩種計算方法,申請家庭可自願選擇。一是申請家庭書面承諾自行拆除違章住房的,住房面積按零計算;二是申請家庭未承諾拆除違章住房的,該住房使用面積由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會同區(縣)房管部門實地丈量確定。
五、房屋已拆遷的,拆遷的房屋還作為現住房認定嗎?
答: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的,被拆遷的房屋仍作為申請家庭現住房認定,其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記載的面積核定計算。
六、與近親屬合住的,現住房面積如何計算?
答: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原先和現在均無住房,與近親屬合住近親屬住房的,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該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乘以該家庭申請租房補貼人口佔該住房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
例如:某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3口之家, 3口人全部享受『低保』待遇,該家庭與父母合住在父母的一套使用面積為30平方米的私有住房內,則該申請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為30×[3/( 3+2) ]=18平方米。
七、不租房可以領取租房補貼嗎?
答:不能。租房補貼是市委、市政府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改善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而推出的一種住房保障政策。所以,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家庭只有通過到市場租賃住房,改善居住條件纔能享受租房補貼。
八、租賃住房月租金多少就能領多少租房補貼嗎?
答:申請家庭所租賃住房的實際租金超過核定的租房補貼額的,超出部分由申請家庭自行負擔;低於核定的租房補貼額的,按實際租金發放租房補貼。例如:某符合租房補貼條件的申請家庭核定的月租房補貼額為440元,如其租賃住房的月租金為600元,高於核定的租房補貼額,超出的160元由申請家庭自行負擔,實際發放租房補貼為440元;如其租賃住房的月租金為400元,低於核定的租房補貼額,則按實際月租金400元發放租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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