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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
答: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以下簡稱租房補貼)是市委、市政府為健全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城鎮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種住房保障方式,由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家庭到住房市場租賃住房,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後,管理部門按一定標准向其發放租房補貼。
二、申請租房補貼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或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且未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拆遷定向安置用房。
三、申請租房補貼家庭人口是如何確定的?
答:1、享受租房補貼人口是否為本市非農業戶口以家庭戶口薄登記為准;
2、享受租房補貼人數的確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按其所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上記載的家庭人口為准;享受定期撫恤和定期定量補助的優撫對象申請租房補貼家庭人口按持證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人口確定。
四、申請租房補貼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的如何計算的?
答:1、申請家庭擁有的自有住房,現住房面積按《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建築面積除以相應系數計算。其中,平房系數為1.2,多層樓房系數為1.4,高層樓房系數為1.6(以下條款中房屋權屬證明上記載為建築面積的,統一按該系數換算為使用面積)。
2、申請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現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計算(即計租面積加陽臺面積)。
3、申請家庭將家庭擁有的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尚未購買住房的,家庭現住房面積按所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計算。
4、申請租房補貼之前,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家庭現住房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記載的面積核定計算。
5、申請家庭現居住獨立違章住房且落有戶籍(以下簡稱『立戶違章住房』)的,申請家庭書面承諾在申領租房補貼前將該違章住房自行拆除的,該住房不作為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計算;申請家庭未承諾拆除所居住違章住房的,該住房使用面積由房屋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會同區(縣)房管部門實地丈量確定(丈量的資料僅用於申請租房補貼家庭計算現住房面積使用,不作為其它房屋認定依據)。
6、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原先和現在均沒有住房,申請家庭現獨自居住近親屬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所居住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核定;如果申請家庭與近親屬合住近親屬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該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乘以該家庭申請租房補貼人口佔該住房上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
近親屬是指申請租房補貼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住房上落有戶籍總人口以《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管理辦法》下發之日戶口簿記載為准,自《辦法》下發之日起,除因出生或結婚新遷入人口可計算戶籍總人口外,原則上其他新遷入人口不予計算。
7、申請家庭成員離婚的,離婚涉及的現住房認定以法院判決和司法調解為依據。但申請人須在離婚行為發生1年以上方可申請租房補貼。
8、申請家庭租賃市場住房的,市場租賃住房不作為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計算。
五、如何申請租房補貼?
答:主要有五個步驟:第一步,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出申請;第二步,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領取區(縣)房委辦開具的《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資格證明》;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賃市場租房,簽定租賃合同後到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第四步,到戶籍所在區(縣)房委辦申領租房補貼;第五步,到戶籍所在區(縣)房委辦領取市住保辦為申請人開立的銀行儲蓄存折。
六、辦理租房補貼過程中須攜帶哪些要件?
答: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申請填表時須攜帶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復印紙,下同):(1)本人身份證;(2)家庭戶口簿(與他人合住的還需合住家庭的戶口簿);(3)民政部門頒發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或《定期撫恤金領取證》;(4)現住房有關材料。
現住房有關材料:擁有私產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已拆遷的,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從市場租賃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將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尚未購買住房的,提供出售或置換該住房的買賣合同或置換協議;有其它特殊情況的,提供其它相關證明。
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時須攜帶:(1)房屋租賃(轉租)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租賃集體土地房屋的,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時,出租人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或街、鄉、鎮出具的房屋准建證,或村委會(居委會)開具的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5)公有住房轉租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申領租房補貼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七、申請人租賃哪些住房不能享受租房補貼?
答:申請人租賃其同戶籍家庭成員住房或已認定其家庭現住房的,不能享受租房補貼。同戶籍家庭成員是指申請人同一戶口薄上的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和兄弟姐妹。
八、租房補貼的標准是如何規定的?
答:租房補貼標准為: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0元;環城四區和塘沽、漢沽、大港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8元;武清區、寶坻和靜海、寧河、薊縣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5元。
租房補貼面積標准為: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
九、月租房補貼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月租房補貼額等於租房補貼標准乘以家庭應補貼面積;家庭應補貼面積按照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與家庭補貼面積標准的差額計算,家庭應補貼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計算。
計算公式為:月租房補貼額=租房補貼標准×家庭應補貼面積
家庭應補貼面積=租房補貼面積標准×家庭享受租房補貼人口-現住房使用面積。
例1:某符合租房補貼條件家庭為『低保』家庭,家住河東區,低保人口為3人,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為9平方米。
家庭應補貼面積=10×3-9=21(平方米)
月租房補貼額=20×21=420(元)
例2:某符合租房補貼條件家庭為『低保』家庭,家住漢沽區,低保人口為3人,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為21平方米。
家庭應補貼面積=10×3-21=9(平方米),小於15平方米,按15平方米計算,月租房補貼額=18×15=270(元)
例3:某符合租房補貼條件家庭為『優撫』家庭,家住寧河縣,優撫對象及其配偶和1個未成年子女共3人為享受租房補貼人口,該家庭與父母2人合住在父母的一套公有住房中,該公有住房使用面積30平方米。
家庭現住房面積=30×[3/(3+2)]=18(平方米)
家庭應補貼面積=10×3-18=12(平方米),小於15平方米,按15平方米計算,月租房補貼額=15×15=225(元)。
十、申請人租賃住房的實際租金與核定租房補貼額不一致時,租房補貼如何發放?
答:申請人所租賃住房的實際租金超過核定租房補貼額的,超出部分由申請家庭自行負擔;低於核定租房補貼額的,按實際租金發放租房補貼。
例:某申請家庭核定月租房補貼額為420元,如其租賃住房月租金為500元(高於核定420元的月租房補貼額),則實際向該家庭發放月租房補貼額為420元,80元月租金由該家庭自行負擔;如其租賃住房月租金為400元(低於核定420元的月租房補貼額),實際向該家庭發放月租房補貼額為400元。
十一、相關單位聯系電話和辦公地點:
市國土房管局政策諮詢23316187和平區湖北路80號
市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23304796和平區彰德道10號
和平區房委辦23329370和平區長沙路95號
河西區房委辦28138773河西區黃浦南路4號一樓
河東區房委辦84122032河東區七緯路106號
南開區房委辦27022099南開區三馬路205號
河北區房委辦26293509河北區金緯路金正公寓
紅橋區房委辦27576108紅橋區芥園道康華裡12號
東麗區房委辦84375958東麗區先鋒路19號
津南區房委辦28395643津南區津歧路
西青區房委辦27916803西青區西青道409號增6號
北辰區房委辦26393731北辰區霞光裡底商26號
塘沽區房委辦66897447塘沽區營口道734號
大港區房委辦25990778大港區振興路18號
漢沽區房委辦25696206漢沽區河濱路
武清區房委辦29335637武清區楊村鎮新華南路
寶坻區房委辦82650919寶坻區南關大街159號
薊縣房委辦29143548薊縣城關鎮中昌北路
寧河縣房委辦69593404寧河蘆臺鎮光明路72號
靜海縣房委辦28942380靜海鎮東方紅路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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