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針對市民諮詢的房屋拆遷估價的熱點問題,天津市房地產估價師協會有關人士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問:如何確定被拆遷住宅樓房的建築面積?
答:根據《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被拆遷房屋是私有住宅的,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為准;被拆遷房屋是公有住宅的,在同一拆遷片或其他地區,樓房結構、房型相同,有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可以參照的,應以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為准;沒有購買公有住房的,按照房屋經營管理部門掌管的建築面積,換算出建築面積系數,用《房屋租賃合同》載明的計租面積乘以系數求出公有住宅房屋的建築面積;單元式住宅樓房計算公式為:建築面積=計租面積×系數+陽臺建築面積。單元式住宅樓房首層帶院沒有陽臺的,可按二樓陽臺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原設計為封閉式陽臺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設計為挑陽臺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問:如何公示拆遷估價結果?
答: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建住房[2003]234號),估價機構應將分戶拆遷估價的初步結果在拆遷現場向被拆遷當事人公示7日。被拆遷當事人對分戶估價報告有疑問的,自接到分戶估價結果後,2日內向房屋拆遷單位提出意見,房屋拆遷單位可以組織估價機構解釋估價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做出解釋。
問:如何申請拆遷估價結果的復估和鑒定?
答:被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估,並書面告知房屋拆遷單位,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估申請之日起5日內完成復估,重新出具估價報告,同時將復估結果書面告知房屋拆遷單位。被拆遷當事人對復估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在5日內向天津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並書面告知房屋拆遷單位。估價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當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調整,重新出具估價報告。申請復估和申請委托估價專家委員會技術鑒定的費用,由申請人交納。估價存在技術問題的,復估和技術鑒定費用由估價機構承擔。(劉英潮)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1 條,查看全部 | ||||
拆遷價位停留在2003年可現在房價突飛猛進到了2007年。哦時間在停止還是國家再倒退還是我們的市長瞎話張我們已經是水深火熱了。敬愛的黨啊我們愛您!!哦我們母親請睜開眼睛看看您的子民吧!!河西大沽南路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