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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了半年多。我纔發現自己不是一個能忍受寂寞的人;我對那個『異性』的基本要求是:
一、不會討厭她。
二、不會愛上她。
她瘦瘦的,戴副眼鏡,很文靜的樣子。在外人面前我稱呼她『我的同屋』。我不是一個愛趕時髦的人,但『異性合租』這股風吹來的時候,卻結結實實地觸動了我。我是一年前跟女朋友分手的,獨居了半年多,直到半年前纔發現自己不是一個能忍受寂寞的人。
於是,我也決定時髦一回,在網上打出廣告,尋求異性合租者。這套房是我獨自個租的,月租1800元。說實話,我並不缺錢,但如果有個人來分擔一半兒的房租,又有什麼不好呢?況且,能多住進來一個人,這間房子也不至於顯得這麼空曠。當時,我還沒有從失戀的狀態下解脫出來,也不可能去愛任何人。所以,我對那個『異性』的基本要求是:一、不會討厭她;二、不會愛上她。
至於為什麼選擇異性,很簡單:同性之間容易鬧矛盾,而異性則相對容易相處。那首流行歌曲裡說的: 『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指的是戀人或夫妻,而普通朋友,還是異性較容易相處。
很快,一個叫"小魚兒"的網友跟我聯系上了。在一個星期六的下午,我約她來我這兒看房子。第一面,我看她瘦瘦的,戴副眼鏡,很文靜的樣子,就在心裡選中了她。她對房子也很滿意,說: 『房租一人一半,客廳公用。』我擔心地問: 『你的東西很多嗎?』她輕松地說: 『就幾本書,幾件衣服,連張床都沒有。』
接著,我們坐在客廳裡閑聊了一會兒,互相看了對方的身份證和工作證,有點『驗明正身』的意思。她是湖北人,去年纔來廣州,是做保險的,就是滿大街推銷的那種。我問她:『這種工作怎麼樣?容易嗎?』她勉強笑笑說:『就那樣唄。』
她第二天就搬了進來,果然就一個旅行包,幸虧房間裡還有一張床。見我詫異的樣子,她不好意思地解釋說,她一直都住在親戚家裡。我從她的眼神裡看出許多無奈,就沒有過多地問她。我指指客廳的電話、沙發,還有廚房裡的冰箱說: 『這些你都可以用,不過,』。她接過話頭說:『費用平攤,你放心。』她這樣一說,倒像我很小氣似的。這樣,我跟她在這個屋子裡生活起來。我一直叫她孫小姐,叫了一段時間,她嫌不好聽,就改叫了同屋,在外人面前叫『我的同屋』。
剛開始的時候,我們沒想到要訂什麼君子協定,但她搬進來不久,我們之間發生了幾次風波,我們就很認真地談起了這個問題。
從第一天她搬進來開始,每天晚上下班回來都是把門鎖得緊緊的,除了偶爾泡一碗方便面,也很少用廚房。憑感覺,我知道她做一切事情都是輕輕的,惟恐驚動了我。我對這種局面很滿意,我是個愛靜的人,晚上喜歡一個人在房間裡看書和玩電腦。一方面,我能安安靜靜地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另一方面,我能明顯地感覺到這套房裡還有另外一個人,另外一個女人。沒有了以往的那種強烈的孤獨感,我希望這種局面能維持下去。
但就在她搬進來的第三天晚上,那種安靜的氛圍被她打破了。她帶回了幾個人,在房間裡討論什麼事情,聲音很響,吵得我頭都大了,什麼事也乾不成,一氣之下,使勁一甩門出去了。回來的時候,房間裡就靜悄悄的了。聽到我回來的聲音,她從房間時探出頭來,小心翼翼地說:『對不起,我跟幾個同事說點事情……』
我沒等她說完,就回了自己房間。
我說過,她是做保險推銷的,可是突然有那麼一陣子,她不去推銷了,而是天天守著那臺電話機和厚厚的一沓名片打電話。有一次我Call了人,她突然從房間裡出來,佔住了電話說個沒完沒了,一個個向客戶推銷保險。我實在忍不住了,問她:『你們公司沒有電話嗎?』她學著廣東人的說話口氣說:『不好意思了,這個月的電話費我出一大半。』我的火氣登時就冒了出來:『根本就不是電話費的問題:你這樣用電話,找我的電話怎麼打得進來呢?』她委屈地回了自己的房間,她一走,電話鈴立馬就響了起來,我拿起話筒一聽,果然是找我的。
緊接著第二天,她又做了一件令我非常反感的事情,就是她不僅收拾了我的房間,還把我幾天來的髒衣服洗了。我是個不設防的人,房間的門經常不鎖。那一次上午我外出做事,回來一看,凌亂的房間被整理得井井有條,床頭的一堆髒衣服不翼而飛。陽臺上,她正哼著一支什麼曲子晾衣服,已晾上的幾件正是我的。一見我,她衝我笑笑,那表情好像一個家庭主婦。我壓住火氣說:『你過來,我有話跟你說。』待她在客廳的沙發上坐好後,我依然壓住火氣問她:『是誰讓你替我整理房間和洗衣服的?』她還以為是我心裡過意不去,大大咧咧地說:『你看,這一屋家具和電器都是你的,我就不能幫你洗件衣服?』我說:『那你說說,我們倆是什麼關系?』她一慣: 『什麼關系?同屋關系唄。』我說:『既然是同屋關系,我希望你今後不要亂動我的東西,包括洗我的衣服。』她說:『我給你洗衣服,也不代表我對你有那個意思。我還沒那麼賤。』她這麼一說,我們倆就爭吵了幾句。臨末,她低聲響咕了一句:『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我聽見了,再也忍不下去了:『你說什麼,再說一句!』她的眼裡突然湧出淚來,扭身回了房間。
這一次,我們整整兩天沒說一句話,連聲招呼都不打。那兩天我特別憋火,說實話,還真後悔自己趟了異性合租這股混水。
和解是在兩天後的晚上,我炒了幾個小菜正准備吃飯,她打外面回來,一副疲憊不堪的樣子。我心一軟,招呼她:『還沒吃飯吧?一起吃吧。』她倒也不客氣,坐下就吃。吃完飯,她主動去洗碗,我也沒有攔她。洗完了碗,她問:『這頓飯怎麼算?』我說: 『算了,跟洗碗抵消了。』她的臉色纔算緩過來一點兒。
那一晚,我們倆個談了很久,說要訂一個君子協定。大家之所以有這麼大的誤會就是沒有訂下一個君子協定。當晚,我們就定下這麼幾條:
1、所有費用分攤,保持各自私人空間,雙方禁止出入對方房間;
2、公共部分輪流清潔,不經對方允許,不准擅自請潔對方物品;
3、不能隨便乾涉對方隱私,不准碰對方私人物品;
4、不准帶男女朋友回來過夜,有朋友過來應向對方先打招呼,不准在房間大聲喧嘩;
5、不管出於何種原因,不准向對方發脾氣,有事好好商量,尤其不准哭;
6、接聽電話一定要說清楚:我是對方的同屋;以免在外界產生誤會;
我們暫且訂下了這麼六條,後面的『不准』是後來加上去了。有了這個協議之後,我感到相處就融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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