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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天津市物業管理部門獲悉,天津市今年醞釀推出將物業管理內容增加到商品房銷售合同中、規范開發商與物業企業承接驗收程序,以及規范業主委員會日常工作這三方面的新政策,來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市場秩序、提高物業企業誠信、推進市民理性維權。
據悉,天津市去年全面落實了物業管理雙確認制度,即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還要書面確認《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公約》,使人們在買房的同時買到透明的物業管理,使三方當事人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承諾契約化。今年,為了提高業主自我維權的意識,管理部門將要求開發商將物業管理內容寫入商品房銷售合同中,使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標准有更多的知情權,便於業主進行監督。
同時,為了避免開發商和物業企業之間因出現糾纏不清的『後賬』而導致業主權益受損,天津市今年還將規范開發商與物業企業承接驗收程序。特別是針對因工程質量影響物業後期管理的問題,要求物業企業一定要在驗收上嚴把關,制訂更加詳盡的驗收內容和標准,分清與開發商之間各自的責任。
此外,物業管理部門還將出臺規范業主委員會日常工作的相關制度,推動業主委員會決策權和執行權的分離,保障更多業主能參與小區管理決策,促進人們在小區日常物業管理和維權方面更加理性。(劉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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