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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將享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連續繳款年限放低到6個月,而且將最高可貸倍數擴大到20倍,並且調高了補充公積金貸款的最大額度達到10萬元。
從2月1日起,調整後的住房個人公積金貸款政策已經正式開始實施。
首先是把享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時間限制從原來的需要連續繳納公積金從2年降低到了6個月。這主要對部分工作不久但又想要買房的畢業生以及外地來滬工作的人員而言,能夠從中得益不少。
其次,新政策將原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多可貸倍數從15倍擴大到了20倍。如果按照原先的放貸倍數,如果購房者想要獲得最高放貸金額10萬元,那需要繳納滿7000元的公積金,而在新政策實施後,只需繳納滿5000元的公積金,申請人就能獲得最高1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最後值得關注的,則是補充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從原先的3萬元上調到了10萬元。如此一來,個人公積金的最高貸款將從13萬元上昇到20萬元,能夠讓購房者最大限度的享受到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示:目前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基本上每戶人家只能貸一次。不過,如果已經有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想要再次進行公積金貸款的話,就必須將前一次所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全數還清,纔可以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