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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到期不能交付使用,而開發商拒賠違約金,或是在逾期交房時消費者與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不對等,這是去年北京市消協受理的商品房投訴中,所佔比例最大的問題。統計顯示,去年商品房及房屋裝修、建材類投訴位居8大熱點投訴前列。
近來,見到一位朋友的時候發現,她還真是瘦了不少,問起她的減肥『秘訣』時,她竟然告訴筆者兩個字:買房!還苦笑著說,這是如今最『時尚』的減肥妙法。
想想也是,要買房先得查閱大量資料和購房技巧;踏上選房的征途,除了要多走路,還得勞神勞力地和開發商斗心眼兒;好容易簽了合同,又要一趟一趟去工地看看蓋到自己家那層沒有;終於拿到了鑰匙,又開始了另一條征程——把以上內容在家裝市場上再重復一遍。難怪有人談起買房時總結道:『世將降良房於購房者,必先勞其筋骨,苦其心志……』
把買房當減肥健身、當上學求知或者是當成打了一場仗,估計還都是樂觀主義者的說法兒,據說還有一位仁兄把買房比成了『找死』,總結出了買房的N種死法兒:先是看廣告裡的動人描述對新樓盤愛死,然後是滿世界尋找那麼好的房子而跑死,再是售樓小姐一天一個電話把人煩死,然後是交了錢等房子封頂等死,交房時發現房屋面積縮水氣死,如果裝修時不累死,還會在住進去以後發現效果圖上的綠地變成馬路被吵死……最後,每到夜深人靜,想起二十年的累累房貸,想起銀行的突然加息,躺在床上哭死……
買房是幸福的,但買房更是痛苦的。想買經濟適用房,你會發現房號像飢饉年代托人搞『肉票』那樣緊張;想買商品房,除了價格會讓你變成『百萬負翁』,你還會有『撒向人間都是套兒』的深刻體會——面對購房合同,多數買房人一如敗軍之將,站在談判桌前只有簽字畫押的份。
那麼,到底是誰讓我們一買房就受傷,是誰讓購房合同如此霸道?一位律師在親身經歷了『合同看了也白看』的購房歷程後說:合同最講究當事人主體地位的平等,但是,當承載房屋的土地資源日漸稀缺,特別是城區的房屋不可能像其他商品那樣,在價格杠杆的調節下很快達到供求平衡甚至供大於求時——房地產市場就失衡了,民事主體地位事實上的不平等也就取代了法律上的平等,一切維權便無從談起。所以,要解決『霸王合同』,必先將房市恢復到正常的市場狀態下,否則,只能是隔靴搔癢。
據報道,相關部門目前正在召開合同示范文本聽證會,今年3月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就可以正式推行。真希望這一系列的政策不再是隔靴搔癢,買房人真的可以不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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