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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看中了一個二手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房東說最近就能辦好,付定金會有風險嗎?我應該怎樣規避呢?謝謝!
劉國斌專家回復:嚴格說,根據我國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產是不得轉讓的。房屋所有權證未辦,不可能完成轉讓。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產權益以及即將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的處分進行約定,並約定按國家規定在房屋所有權證辦下來後進行過戶登記,這樣的合同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規定預購商品房可以轉讓,你說的二手房估計不是這種情況)。可以簽合同付定金,同時注意以下幾點:
1、確定賣方主體資格:必須與該房產權益的合法擁有者(包括共有權人)簽訂合同。
2、確權:審查能證明賣方合法擁有該房產權益的相關證件(材料),如賣方(含共有權人)身份證件、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上述材料應當留復印件。
3、除常規事項外,合同中還應注明以下幾點:a、房屋所有權證正在辦理當中,合同是對賣方合法擁有的該房產權益的一種處分,等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下來後即登記過戶,完成交易。b、賣方辦理好房屋所有權證及做過戶登記的期限。c、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有線電視、暖、氣等配套設施的初裝費的承擔。d、物業交割的時間。e、違約責任應適當加大。
4、建議對合同進行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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