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7日,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發布了上季度對違法廣告的查處情況。9條房地產廣告因使用『距×處×分鍾車程(路程)』等以時間表示距離的違規廣告語,被工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
統計數據顯示,上季度海淀工商分局廣告科和各工商所監測各種報刊雜志媒介廣告90934條,涉嫌違法廣告45條。其中監測房地產廣告4556條,有9條涉嫌違法。廣告科執法人員稱,許多房地產廣告違反《房地產廣告管理條例》,廣告語中以『距×處×分鍾車程(路程)』表示距離,以模糊的概念誤導消費者。例如有的廣告語中說『距三環只需5分鍾路程』,其實指的是小區到三環路的直線距離,而實際走起來則要繞上半小時的彎路。此外,一些廣告中出現『買房後5年即可「樓賺樓」』的措辭,含有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這都是廣告法規中不允許的。還有一些房地產廣告中沒有售房號等,也屬違規行為。
在涉嫌違法的廣告中,使用『頂級』、『最佳』、『國家級』等絕對化用語的居多,佔違法廣告的45%。還有的廣告使用國家機關名義,醫療廣告使用患者名義、醫生形象,食品廣告宣傳治療作用,宣傳專利產品卻無專利號等,均被依法立案。此次對媒介涉嫌違法廣告共立案查處20件,罰沒款73.7萬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