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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至2003年間,國土資源部本級及所屬單位以各種名義,截留挪用專項資金6307萬元,用於發放工資、獎金及彌補行政支出等。其中,僅國土資源部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3年間就截留、挪用項目資金117萬元,全部用於扶貧辦人員的效益津貼和差旅費。
這是審計署在最新發布的審計公告中披露的有關內容。
審計發現,2003年4月,國土資源部批復所屬某單位預算時,『擅自』安排了隸屬於國土資源部的經費自理事業單位——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房租及人員經費等補貼100萬元,形成向非財政撥款單位安排預算資金。
2000年至2003年,國土資源部本級及所屬單位以各種名義,截留挪用專項資金6307萬元,用於發放工資、獎金及彌補行政支出等。包括所屬中國地質調查局2003年擠佔挪用國土資源調查專項經費212萬元用於發放工資津貼。
2002年末,所屬航遙中心未經財政部批准同意,將國土資源調查專項經費結餘80萬元進行分配,其中30%被用於直接發放獎金。
一些財務收支未納入年初預算或未經財政部同意自行調整預算。其中,所屬某單位在未經財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對140萬元的基本建設支出項目預算『自行』調整,將其中55萬元用於購置空調、辦公家具等非預算支出。
審計發現,2002年6月,國土資源部自行設立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公室,編制列監測院,機構設在財務司。在兩年的時間裡共安排其專項工作經費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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