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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稱『老公房』還是『老工房』?因為兩者是諧音,時下往往混淆。謂予不信,請看:在二手房市場上,關於已經出售給個人的原公有住房的稱謂,『公』與『工』合一;尤其是已經出售給個人的原公房出租和傳統的公房出租、轉租,往往運用同一概念,使人摸不著邊際。而在舊小區綜合改造上,也是兩種概念混用。這些均見諸媒體甚至是權威媒體。
實際上,老公房和老工房,是兩個不同概念。前者表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後者表示房屋的建築類型。公房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屬公有,即產權歸國家或集體所有。相對於公房來說,私房是指產權歸個人所有。由於過去職工建房還采取單位、個人集資方式,出現過個人部分產權性質的住房。工房則是指房屋的一種建築類型。查閱政府有關文件,上海把住宅建築類型劃分為六類:分別為公寓、花園住宅、職工住宅(工房)、新式裡弄、舊式裡弄、簡屋。因此很明確:時下的老工房所有權屬公、屬私都有,但老公房中很多不是老工房。
房改後,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出售給職工。後來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於是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稱為售後公房。據統計,截至目前,上海房改後出售給職工的公房已有近9000萬平方米。還有4000萬平方米左右的直管和系統公房仍然是出租而未出售,這裡既有可售公房,也有不可售公房。不可售公房是指按本市房改政策尚未納入出售范圍的公有住房,它主要包括舊式裡弄、新式裡弄等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園住宅等成套房屋。不可售公房可以轉讓使用權。目前已經出售的公房中,職工住宅即工房佔絕大多數。而在目前舊小區綜合改造中,主要對象也是工房。正因為如此,常常出現概念混淆。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尚未有文件對售後公房賦予新的名稱,筆者認為還是沿用『售後公房』的提法為好。二手房市場中,用『老公房』的稱謂,在買賣交易中概念似乎比較明了,但在租賃交易中明顯與傳統的公房出租或轉租混淆。若要用『老工房』稱謂,那麼,僅是指售後公房中的職工住宅,不包括售後公房中的成套新裡和納入公寓的高標准高層住宅等類型。
在舊小區綜合改造上,尤其是針對多層老工房較為集中的小區進行『平改坡』或安裝電梯等改造,這時用『老公房』提法不妥,因為這些小區房屋中多數已出售給原先承租人。筆者曾見到對六層工房加裝電梯的眾多報道,均用『老公房加裝電梯』的字眼,明顯不妥,應該是『老工房加裝電梯』。因為加裝電梯是針對六層工房結構的房屋,而且業主均要承擔部分費用,這不同於政府過去撥款對老公房進行大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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