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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市原有的66座『爛尾樓』中已啟動盤活的達到50座,佔到了全部項目的75.8%,但仍有16個項目尚未盤活。為此,市政府近日頒布了《關於加快處置停緩建項目的規定》,為加快剩餘的爛尾樓的建設注射了一劑『催化劑』,明年不僅所有的爛尾樓將全部盤活,而且按照新規定中對爛尾樓續建時限的要求,恢復建設後的『爛尾樓』將在1-2年內陸續竣工。
爛尾樓明年全部啟動據了解,天津市的停緩建項目(爛尾樓)主要是1997至1999年在體制轉軌和亞洲金融風波的特殊時期形成的。在全市各相關部門的努力下,天津市的爛尾樓處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50項已經啟動的工程項目中,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有18項,正在進行主體施工和正在進行內部裝修的有24項,還有8項正在進行基礎施工。目前還有16個項目沒有盤活,未啟動項目大多體量較大,佔用資金多,歷史遺留問題難以在短期內得到解決,續建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按照計劃,所有的爛尾樓將在2005年上半年全部啟動。到2005年底全部盤活,徹底消滅天津市的爛尾樓。
爛尾樓20個月內應竣工爛尾樓復建後要多久纔能竣工發揮實際的作用呢?市政府新近頒布的《關於加快處置停緩建項目的規定》對停緩建項目恢復建設的時間、停緩建項目不同停工部位和建築面積的續建竣工期限等給出了答案。按照這個時間推算,除去極少數超大面積的建築,除去開發企業對原有項目增加的相應配套,絕大部分的爛尾樓的續建竣工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個月。
按照規定,現主體工程基本完工,規劃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內的,其續建竣工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個月;規劃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其續建竣工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6個月。處於基礎或主體工程部位的,規劃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內的,其續建竣工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個月;規劃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其續建竣工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個月。規劃建築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可依據實際情況確定續建竣工時間。停緩建項目新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市停緩建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要求施工。未在限期內竣工而再次成為停緩建項目的,由市處置停緩建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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