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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12日記者從市建委獲悉,到明年年底,天津市將全部盤活停緩建項目,消滅所有爛尾樓。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處置停緩建項目的規定》,目前天津市已經啟動盤活的停緩建項目達到50項,佔全部項目的75.8%。
據統計,天津市停緩建的項目共有66項,總建築面積335萬平方米。停緩建項目已投入資金85億元,其中佔用銀行資金30億元,佔投入資金的35%。天津市的停緩建項目主要是在1997-1999年體制轉軌和亞洲金融風暴的特殊時期形成,這些項目佔用了大量資金、閑置了城市土地、損害了城市的形象。
根據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關於加快停緩建項目處置工作的要求,停緩建項目將在2005年上半年全部啟動。目前還有16個停緩建項目沒有盤活,未啟動項目大多規模較大,佔用資金多,債權關系復雜,歷史遺留問題難以短期內得到解決,續建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招商工作難度較大,天津市處置停緩建項目工作已進入攻堅階段。
9月20日,市政府下發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處置停緩建項目的規定》的通知,對停緩建項目恢復建設的時間、與項目有關的債權人追索債權的期限、停緩建項目的處置程序,停緩建項目不同停工部位和建築面積的續建竣工期限、續建單位的開竣工承諾,以及續建項目的優惠政策和辦理項目恢復建設的手續時各有關部門的受理辦結時限都做了更加明確的規定。在規定限期內未達到恢復建設要求或未轉讓的停緩建項目,將由市政府代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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