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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隨著轉為現房的期房越來越多,專家分析,國內下半年二手房市場將紅火。對不少購房者來說,經歷了幾次相中的房屋沒來得及出手就被他人買走的遺憾後,心中難免急躁,遇到看得上眼的房屋就忍不住要下定付錢。殊不知,風險往往就潛伏在購房者的急躁和中介的含糊其辭中。
風險之一:簽約人不是產權人
這是一個危害非常大的風險,但並不難以解決。購房者只要到欲購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一下房屋的產權資料就能化解風險。要注意的是,如果前來簽約的人自稱是房屋產權人的代理人,購房者一定要讓他出示房屋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對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購房者簽約與付款更要特別小心。另外,即使有資料表明簽約人與房屋產權人是夫妻關系,購房者也要特別予以注意,因為有相當多的二手房賣賣糾紛都是由於夫妻一方擅自出售雙方共有的房屋所致。
風險之二:定金協議模糊不清
通過中介買賣二手房已極為普遍。在有些中介公司自行制定的定金協議中,有些條款模糊不清,如對付款期限、交房期限及違約責任等沒有明確的界定。在此情況下,上下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很容易產生爭論,而一旦談判破裂就容易產生定金處理矛盾。因此,在簽訂定金協議時,上下家有必要將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清楚,這樣可有效避免因定金協議條款模糊不清產生的糾紛。
風險之三:看中限制流轉房屋
雖說如今二手房市場上的房屋大部分是產權房,但仍有不少期房混跡其中,甚至有的待售房屋是五年內限制轉讓的重大工程配套安置房。其實,市民並非不知道『期房限轉』政策,但預期期房成為現房後價格會上漲,有些購房者仍願意買二手期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購房心切,任憑中介操作,很可能遇到上家因房價上漲而毀約的風險。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流轉的房屋也是同理,政策限制交易而硬要交易,其中的風險不言而喻。注意所購房屋的用途也很重要,購買了非自己所需用途的房屋,煩惱將隨之而來。
風險之四:自身實力估計不足
如今,大部分市民都是通過按揭購房。在近期銀行信貸政策頻出的情況下,購房者不要一廂情願地把貸款比例和貸款成功率設定得很高,而要更多地考慮萬一貸款沒有足額或未成功時,如何沒有損失地解除合同或降低違約風險。另外,購買或出售非居房屋所繳稅費的種類、數額與居住房屋有較大差別。在實踐中,由於對購買非居房屋應繳稅費估算不足,購房者出現超支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買了幾十萬元或上百萬元的房子,只因幾萬元的稅費款項周轉不靈被迫違約,那將是件十分遺憾的事。
總之,二手房交易火熱,有些購房者難免頭腦發熱。查詢、核實相關資料,如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冷靜看清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設計適中的付款方式;與對方就買賣合同條款平等、仔細地協商,這些都是避免風險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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