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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服務先交費
●房屋信息不夠透明
●未拿到房款就過戶
近日,許多天津市民通過本報消費熱點聊天室對二手房中介的誠信問題提出各種建議。其中,人們認為二手房中介通用的一些交易規則有失公平,所謂的『行業慣例』需要改進。
塘沽區居民鞠先生等消費者表示,人們買普通商品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然而在開始接受房屋中介提供服務時,卻要先交手續費,而房屋成交過程中可能會有糾紛導致無法順利交易,這時人們找中介退手續費就難上加難。這種不平等的規矩從一開始就使消費者喪失了主動權,如果倡導中介誠信,應該是成交後再付手續費,這樣會使中介提供更優質的完整服務,撮合交易會更盡心,也使消費者更放心。
河東區居民韓先生等消費者認為,中介的信息不透明需要改進。由於買房人看不到中介提供的賣房人委托書以及房屋真實信息的文字材料,結果中介吃兩頭差價,而且他們口頭介紹的房屋情況有虛假之處。消費者建議中介要提供上述書面材料保證買房人的知情權。
許多賣房人還對一些大型連鎖民營中介制定的交易規則表示不滿,其中焦點包括押房本、佔壓房款,賣房人在未拿到一分錢房款的情況下必須辦理過戶手續等。押房本不僅使賣房人喪失了到其他中介的選擇權,而且一旦房屋難以出手,賣房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房屋閑置,而自己無法處置;賣房人被中介佔壓應付房款達數月之久,白白損失了一筆可觀的利息,有失公平;更令賣房人不放心的是,中介屢屢催其趕緊辦理過戶手續,而沒有同時支付房款,結果賣房人辦完過戶手續、交出鑰匙後,只能陷入忐忑不安的漫長等待中,看著中介的臉色行事,有的不得不成為了一種另類的『討債人』。
即便在退房環節,人們也遭遇了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一些中介明明規定三天之內不成交可退款,可中介非推遲在三天後辦理退房手續。這種在操作中的不道德的伎倆也是因為缺少第三方監管而屢屢得逞。目前合同的執行還是中介說了算,消費者處於弱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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