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群眾反映物業管理企業違反規定亂收費的現象,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日前制定並發布了《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將於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前,物業管理企業亂收費或收費標准不明確等問題,是有關部門收到群眾投訴較多的一個熱點。主要表現三個方面:一是自立項目亂收費。如以裝修押金、水電安裝費、『自來水二次加壓費』等名義隨意收費;二是超過規定標准收費。如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多收物業管理費、停車費、垃圾清運費、衛生費等;三是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在業主交了物業管理費後,享受不到應有的服務。為提高物業服務收費透明度,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行為,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制定並發布了《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可采取公示欄、公示牌、收費表、收費清單、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實行明碼標價。標明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的,也應當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