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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主體:針對某些地方政府提出『經營城市』的說法,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司司長范恆山日前表示,一些地方政府打著經營城市的概念,其實做的是拆房子、倒地皮的活動。
從經營城市最初的邏輯看,許多官員並不認為這是在搞經營,他們認為這是在提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是集中社會力量搞城市建設。因此,也不能說這樣做就不是在服務於民。
但是,在『經營』之下,一些城市的面貌雖然改觀了,地價卻飛漲;本來宜人的景色卻被一片片高樓佔據,本來通暢的道路卻猛然擁堵起來。市民是享受到了一定的服務,可這種服務卻不能讓他們滿意。如果說有人對『經營城市違背了政府服務型定位』的說法不服氣的話,那麼,說這種服務不到位應該不為過。
實際上,筆者並不完全反對政府經營城市,現在很多地方政府缺錢,城市建設費用捉襟見肘。在這種情況下,集中社會力量,引入經營思路、實施市場化操作都是可以理解的做法。筆者也不是特別反對政府經營土地。問題是,地皮拍賣出去了,就萬事大吉了嗎?
一個城市,在『經營城市、服務市民』的旗號下矗立起一片片嶄新的高樓,不能不說是一種進步。可如果隨著舊貌變新顏,地價也飛漲的話,那麼對那些盼望回遷的老住戶來說,未必不是一種新的傷害。同樣,許多地方由於城市改造和地產開發導致交通擁堵、自然景觀消失,一定程度上也是對市民的某種不公。但是,這種傷害和不公並沒有引起有關部門和普通市民的重視,『終於住上新樓房了』———這不僅是許多市民的想法,也是城市建設的一個標准。
可實際上,生活質量的提高並不完全體現為住上了新樓,政府對市民的服務也並不僅是為他們蓋新樓。我們現在已經確立了科學的發展觀,這要求我們不僅要在經營城市時考慮經濟指標,還要考慮人文指標、環境指標、社會指標,這樣纔能使人們的生活更舒適,人與自然、人自身的發展與經濟的發展纔能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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