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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物業稅勢在必行,它不但能夠減少房地產投資開發風險,均衡稅負,而且還能降低消費者購房『門檻』,增強百姓改善住房的機會和能力。但是,物業稅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對一些有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如何處理,亦應引起思考。
近來,關於房地產將開征物業稅的消息頻見報端,由於開征物業稅是一項系統工程,牽涉行業多,涉及范圍廣,關系到每一個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個敏感的話題,因此引起了業界和購房者的廣泛關注。
開征物業稅勢在必行
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都實行物業稅方式,而大批發展中國家也已經開始采用這種做法。所謂物業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其市值的昇高而提高。
去年中共中央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此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權威人士在公開場合闡述下一步稅收改革基本思路時,也多次提及『物業稅』內容。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表示,我國將在適當時機試點實施物業稅,屆時將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物業稅,相應取消其它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
據了解,雖然目前征收不動產物業稅的具體實施細則和措施還未出臺,但基本框架已明確。即,將現行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合並,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據權威人士透露,目前物業稅的稅賦水平雖尚未確定,但基本原則是科學測算現行的房地產稅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環節收費總體規模,令物業稅與之基本相當。
業內人士分析,從試點到全國統一實施,物業稅真正面向普通市民,可能還有相當一段路要走,但無論是與國際接軌,還是完善我國城鎮建設與房地產開發,開征物業稅都將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
四大問題值得關注
開征物業稅,不但可以大幅度擠出土地出讓金的泡沫,減少房地產投資開發風險,均衡各方稅負,增加國家稅收,而且還能降低城市居民的購房『門檻』,增強百姓改善住房的機會和能力。但其將產生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也應引起社會的密切關注。
平買貴用現象開征物業稅,從理論上講,在購買新房這一環節上,消費者至少可降低10%至20%的購房成本,使購房者的『門檻』大為降低。但是,根據國際慣例,征收不動產的物業稅需要有關部門定期對房地產市場價格進行評估,每年按照評估價值對房地產所有者征稅,因此稅值會隨房產的昇值而提高。這將有可能導致住宅商品房的『平買貴用』現象,特別是對於那些家庭經濟實力不強,只是因購房『門檻』降低而購置房屋的消費者來說,有可能買房容易養房難了。
新房與舊房物業稅開征前購買的房屋,已經在購房款中一次性支付了地價和相關稅費,對於這樣的房屋如果也開征物業稅,就有失公平,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業界權威人士建議,在新稅法實施的一定期限內,對老房產采取過渡措施或對新房和舊房采取不同的稅率和征稅辦法。
自住物業與經營性物業物業稅的征收必須顧及納稅水平與收入水平、稅負能力的對稱性。以納稅能力衡量,經營性物業與純消費性物業的性質是不同的。前者是純支出,而後者則通過房屋出租收取利潤,如果兩者按相同稅率征取,則會失去物業稅有效調節社會貧富差距的功能。
普通物業與豪宅對於自住物業,有的是幾十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有的是幾百平方米的高級別墅。普通住宅與高檔豪宅的稅率是否應有所區別,『居者有其屋』是不應該限制的,要限制的是對寶貴的土地資源的過度佔用。業內資深人士認為,對普通住宅和高檔豪宅應征收不同稅率的物業稅,這不是『殺富』,不同稅率所表達的將是社會『公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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