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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建設部召開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座談會上,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司長謝家瑾說:目前,我國的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在資金籌措、保障方式、覆蓋范圍等很多方面有待於進一步研究和發展,許多新的問題如當前關注的農村進城務工群體的住房問題、城鎮最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之間的『夾心層』家庭的住房保障等,都是下一步重點解決的對象。
去年底,《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20號)已由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等5部局以聯合部令印發,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
謝家瑾在座談會上認為,新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與1999年版相比在三個方面有重大突破。
一是在建立城鎮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的資金來源方面,明確了建議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渠道籌措廉租住房資金的原則,強化了政府在解決這一問題上的職責。
二是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新辦法突出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為主,以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在有限資金的情況下幫助更多城市特困家庭從中受益,並有助於形成廉租退出機制。
三是在保障水平方面。新辦法明確了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應當以滿足基本住房需要為原則。新辦法規定,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這一標准與國際上的通用標准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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