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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近日表示,我國將在適當的時機選擇試點實施物業稅,屆時將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財產稅),相應取消其他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這意味著消費者的購房成本將降低10%-20%,但與此同時,由於稅種的轉變,購房後的物業稅將比過去有所增加。業內認為,這很可能導致住宅商品房『平買貴用』的現象,也就是說,老百姓有可能買房容易但養房難。
雖然目前我國還沒有明確地提出征收不動產物業稅的一個具體實施細則和措施,
但基本框架已明確。財政部稅政司一位負責人透露,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合並,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該官員透露說,到目前為止,物業稅的稅賦水平尚未確定,但有一個基本原則,即科學測算現行的房地產稅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環節收費總體規模,令物業稅的總體規模與之基本相當。
有專家分析,依照我國現行的土地審批制度,老百姓在購買房屋時,房價中已包含了幾乎全部的稅費。而征收物業稅,則是要將開發商建房時繳納的一部分稅,改由購房者在購買房屋以後按年繳交。從理論上說,在購買新房這一環節上,消費者至少可降低10%-20%的購房成本。據建設部專家趙燕菁估算,假如以現在的建設成本為100元/平方米計算,把地價和其他費用所佔建設成本的比例降到國外的一般水平,房屋建設成本將會降到58元/平方米。
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征收不動產的物業稅需要有關部門定期對房地產市場價格進行評估,每年按照評估價值對房地產所有者征稅,因此稅值會隨房產的昇值而提高,有可能產生『平買貴用』的現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劍閣表示,將來征收物業稅一定會結合購房者的經濟承受能力進行設置,這樣不僅不會增加居民的負擔,還會促使地方政府改變其短期行為,更關心投資環境。
許多業主對征收物業稅後,是否導致重復收費有疑慮。同時擔心目前在房地產市場以『買房出租』作為投資的形式將會受到打擊,進而動搖投資類物業的市場前景。目前財稅專家提出了幾種解決方案,其中之一是對新房和舊房采取不同的稅率和征稅辦法。新房稅額的調整考慮土地出讓金的因素,而舊房的稅率暫時不含有土地出讓金並入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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