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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有方優選付款方式
買房付款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購房者的實力,但是如何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的付款方式,這裡面也有一些策略問題。在購房示范合同當中有兩個條款中規定了購房者的付款問題:其中第六條約定付款方式,第七條規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本文針對付款中容易碰到的問題和選擇方式的技巧向您做以講解。
付款方式的選擇
合同第六條提供了三種付款方式,即一次性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方式以及其他方式(一般為貸款方式,包括商業銀行貸款、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而對於購房者,付款方式的選擇取決於三個因素,即實力、利息、風險。
首先,購房者有足夠實力的話,纔能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當然,如果選擇一次性付款的話,也要看開發商是否對這種付款方式采取一定的優惠措施,要是沒有的話,那為什麼不選擇分期付款呢?
其次,要考慮財務成本。個人購房貸款實行優惠政策,相對於居民存款利率而言要高得多。因為居民存款年利率一般在2%以下,而住房貸款年利率一般在4%以上(最高超過5%)。如果沒有其他的需求(比如投資和消費),在有大量銀行存款的同時卻向銀行貸款,從財務角度看是不合算的,但在實務中,確實有很多人在有足夠資金的情況下,仍然選擇了貸款購房,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投資的需要。對於投資者而言,貸款購房是合算的,因為這實際上是用購房貸款的優惠利率獲得了投資所需要的資金。還有一種情況是消費的需要。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不願意因為購房而降低自己的生活質量,而在有付款能力的情況下也選擇貸款,這種情況也不在少數。
第三,風險因素。很多人出於風險的考慮采取分期付款,即按照樓盤的施工進度分期付款,應該說是有一定道理的。還有的購房者為降低風險,采用貸款的方式,即先向銀行貸款,而後等到開發商交付房屋或辦理完產權證後再通過提前還款的方式還清貸款。從法律上說,這種方式對於降低購房風險沒有意義,因為貸款合同是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合同,並不受樓盤風險的影響,即使樓盤出現問題,購房者也不能免除還貸的責任。但在實務中也不排除其有一定的意義。
從付款方式看樓盤
理論上購房者有充分選擇機會的情況下所做的分析,但在實務中,開發商往往對付款方式進行限制,購房者並無充分的選擇機會。作為購房者,一方面要在可能的付款方式中進行權衡,同時還應當通過開發商提供的付款方式來審查樓盤的合法性。主要有兩種情況:
1.樓盤不能采取公積金貸款,但可以采取商業貸款。
對於合法開發而又銷售手續齊全的樓盤,購房者就可以從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來支付房款。反過來,如果開發商告訴你不能采用公積金貸款,則一般說明該樓盤銷售手續存在問題,往往沒有獲得銷售許可證。然而購房者比較難理解的是為什麼該樓盤又可以采用商業貸款呢?或者既然銀行給提供貸款,就意味著銀行對該樓盤做過審查,是不是就說明了該樓盤沒有問題?實際上國家為了防范金融風險,對住房貸款采取了比商品房銷售更為嚴格的政策,除了樓盤必須具備合法銷售手續外,對於多層住宅必須結構封頂、高層住宅必須完成主體的三分之二纔能發放貸款。而商品房預售只要完成工程投資的25%即可。但在實務中,對於銷售手續不全的樓盤發放貸款的情況也比較多。
需要說明的是,銀行提供貸款肯定對樓盤進行過審查,但作為購房者,還需要自己來判斷所購房屋的合法性。
2.樓盤不能提供貸款。
應該說這種樓盤比前面一種情況的風險更大,很可能在開發手續上有問題,作為購房者,要加倍小心。當然,也不排除個別樓盤因為銷售火爆,而對付款方式進行限制。
關於逾期付款
在合同中,開發商會對付款期限有所規定。如選擇商業貸款,由於開發商與貸款銀行是合作關系,開發商往往只規定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的時限,而不對款項到賬時間做出限制。對於其他付款方式,開發商會對款項到賬時間進行限制。如購房者逾期付款,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不過房地產業的慣例是:如果購房者因為客觀原因導致逾期付款,則一般不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當然,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最好不要逾期付款。因為一旦你逾期付款,即構成違約,此後如開發商逾期交房,則因你違約在先而無法追究其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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