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打土豪,分田地』口號走過來的一代中國人對土地有著極為特殊的感情,中國的十億農民更是對養育他們的土地有著深厚的眷戀之情。中國的土地制度在經歷了公、私有轉換的風風雨雨後,目前,大致可以用『公有私營』來描述,即實行在國有基礎上的使用權出讓模式。
土地就其本質而言僅是一種資源,而且是一種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既然是一種資源,最重要的自然就是要利用好、開發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效率。第一次土地革命是改私有制為公有制,很好地解決了土地的公平問題,但隨著大生產高潮過後,土地的使用效率低下問題逐漸顯露出來,農民『出工不出力』,大片良田不出糧。所以,纔有了後來的第二次土地制度改革,即實行農村土地承包,其實質是無償分配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土地使用權私有化。農村土地使用權私有化了,城市建設用地也必須進行相應的改革,因而出現了土地?使用權 劃撥的方式,直至現在的商品房建設中普遍采用的土地出讓方式。不難看出,有償出讓方式與以前的無償使用和無償劃撥相比,不僅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而且從無償走向了有償,應該說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方面大大地邁進了。
當然,有償不等於不存在資產流失,流失與否關鍵要看交易過程和方式。幾十年的計劃經濟實踐清楚地告訴我們,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就會產生尋租和腐敗。不管尋租和腐敗發生在什麼人身上,其結果都是國有資產流失。社會主義選擇了市場經濟就是看中了其公開、公平的特性。在市場公開、公正條件下進行的交易,就應該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交易過程的公開性和交易方式的公正性上。拍賣是一種好的交易方式,但一定要公開,嚴格交易程序,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拍賣。有人擔心競拍者聯合起來佔國有資產的便宜,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那只能說明我們的拍賣公開程度不夠,競拍者太少,競爭不夠充分。一句話,看我們運用市場操作手段的能力,能否將競拍者與政府的博弈轉換為競拍者之間的博弈。
更重要的是,轉讓價格的高低不能作為判斷國有資產是否流失的依據。有人看到東部發達地區的高地價,就說西部地區的低價出讓吃虧了,國有資產流失了。究其原因,還是對土地的特殊感情在作怪。其實,價格的高低是市場決定的,而且是有時間概念的數字,只要是在公開、公平市場上形成的價格,就是相對合理的價格,就不應該說是國有資產流失。
那麼,政府如何『經營』土地纔算合理?纔不算是國有資產流失呢?筆者認為,首先要認清市場的屬性。土地出讓市場是壟斷的一級市場,出讓方只有國家,但隨著市場的發展,必然產生土地的二級轉讓市場。雖然現在我們講的土地市場一般就是指一級市場,但從長遠來看,一級市場會萎縮,二級市場會壯大,也就是說一級市場最終會無地可賣,一級市場的土地會逐步進入二級市場。政府在一級市場是參與者,是『運動員』;在二級市場是管理者,是『裁判員』,所以政府不得不既做『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二是要處理好兩個關系,即價格與數量的關系、財政收入和社會效益的關系。壟斷市場的特點就是壟斷者可以控制數量,以達到控制價格,獲取壟斷利潤的目的。顯然,壟斷對經濟是有害的,政府『經營』土地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的利用率,而不是獲取超額利潤,不應該將高價出讓作為『經營』目標。高價出讓無疑會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但我們不能忘了財政收入是用來乾什麼的,離開了財政公共目的增收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我們的高價『經營』造成一個地方的地價暴漲、房價飆昇、居民怨聲載道,那就得不償失了。
之所以現在有人反對政府『經營』土地、『經營』城市,主要就是由於一些地方沒有處理好公平和效率的關系,有時也會為了社會公益事業,而忘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利益。如果政府在『經營』過程中始終能夠注意這些,在公平與效率之間正確抉擇,那麼,政府不僅可以『經營』,而且也能夠『經營』好。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