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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京市物價局獲悉,南京最近新取消了12項涉及商品房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這樣,在商品房建設中允許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還有25項。
據悉,此次被取消的12項收費包括每平方米20—50元的教育附加費,以及房地產抵押管理費、房屋租賃管理費、房屋開發管理費、水增容費、消防設施建設費等。每平方米10元的牆改基金以及水泥基金、建築管理費等收費項目也將停收。物價部門強調,各有關收費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涉房收費公示制度,並實行亮證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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