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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銀行兩種房貸被『曝光』出來後,人們已經由當初的激憤變成了冷靜地思考:利息之差是否意味著兩種房貸孰優孰劣?銀行之間缺少競爭導致服務意識差、產品種類少?按照收入、房型確定不同的房貸形式到了需求旺盛的時候?
今天的『地產茶館』邀請購房人代表、銀行和按揭律師房貸主要環節的人士再次討論這個問題。
商業銀行:銀行更願客戶采用『遞減還款法』
金富禎(民生銀行北京管理部住房按揭中心主任)
在銀行貸款產品說明書上,一直都注明了『等額本金還款』(即『遞減還款』)和『等額本息還款』(即『等額還款』)兩種方式。對於不同還貸方式的特點,銀行的信貸員都會對客戶進行詳細的說明。現在幾乎所有的房貸都是通過代理律師來辦理,但專業素質好的律師也會對客戶進行分析。
總體來看,『等額還款』是會比『遞減還款』多付一些利息。以1萬元20年期貸款為標准,前者會比後者多支付800多元的利息。40萬20年期的貸款,則要多支付800×40=32000元的利息。看似銀行多收了利息,但實際上,銀行更願意客戶采取『遞減還款方式』,這樣可以加速還款,盡快回籠資金,降低經營風險。
在實際操作中,其實有很多客戶在進行比較後,還是選擇了『等額還款方式』,因為這種方式月還款額固定,便於客戶記憶,還款壓力均衡。如果客戶願意,民生銀行也可以為客戶免費變更還款方式,只要事前提交一份還款變更申請書就行。
按揭律師:銀行沒有形成房貸市場化機制
王建文(建元律師事務所)
作為按揭律師,我們在審核借款人資格的時候,都要制作一本長達十幾頁的詢問筆錄,其中有一項是:『你是否知道還貸方式有兩?{3鄭俊鋇?謔導?校?芏囁突??蛔邢岡畝梁脫?柿秸叩降子惺裁辭?稹?/p>
可對購房人來說,是拿錢換時間還是拿時間換錢的問題。等本遞減的方式在計算上很麻煩,每個月還款額都不一樣。而一般的按揭族習慣做法是信用卡裡放上多少錢,幾個月裡不必有逾期還款的擔心,比如每月還3000元,卡裡放10000元,至少夠三個月的還款。可等本還款需要拿計算公式套每次一遍,借款人是否有這個時間和願意花這個工夫。
我認為銀行並不是想多賺利息,很可能只是嫌麻煩,負責具體工作的人員不願意每月逐個計算還款額,因為多增加的工作量與他們的收入沒有直接聯系,因此他們一定希望大家采用相對省事的等額還款方式。這暴露出銀行一個問題,能不能更加負責任,增強服務意識,而不要圖省事或陷入以犧牲收益為代價的爭奪客戶大戰中。現在,有的銀行搞車貸的優惠貸款,有的進行貸款抽獎,這些都是以犧牲收益為代價,與其這樣,不如將貸款服務做精做細,把等額和等本遞減兩種方式的還貸情況列出表來,讓客戶真正自己選擇,既不損失利息,又贏得客戶。
同時,客戶也應該有投資和精於算計的成熟心態。銀行在借款合同中標明,按揭律師也在辦理中明示,客戶並不認真研究,一旦另一種還貸方式暴露出來,很多人有被愚弄的感覺。
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問題,主要是機制問題,開發商指定銀行,銀行指定律師所,沒有形成市場化的競爭。現在有一家銀行推出了『不指定樓盤貸款』,讓購房人自己選擇銀行和按揭律師,如果規模擴大,必然形成銀行和律師為爭取客戶而開闢和提昇新的金融服務,那時候,這些問題將迎刃而解。
購房人:這其中銀行沒有錯
舒可心(購房人代表)
購房人應該知道什麼叫公平,什麼叫生意。從購房付款來說,按揭貸款並非是惟一的付款方式(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銀行是商業性的,並不是『為人民服務』的慈善機構,如果覺得不合適,可以不貸款,或者覺得銀行提供的合同是格式合同,對其不公平條款也可以起訴要求修改,但要考慮為此產生的風險和訴訟成本。當然,這是玩笑話,可道理是這樣的。
其實,人們在認識這個問題上有些誤區,認為兩種貸款有利息差,其實沒有。比如貸款60萬元,20年,如采取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4000元左右,注意,每個月都是這麼多。而等本遞減方式第一個月要還5000多元,開始還得多,越往後越少,最後一個月大概是2500多元錢。
銀行建立一套新的還貸系統,就是在生產一種新的產品,需要大量的計算機軟件程序支持。而在目前按揭貸款指定項目和律師行的情況下,市場化的程度非常低。銀行、律師都沒有動力去把服務做得更好,同一項目中沒有其他銀行競爭也造成了銀行的懶惰。所以,人們內心的期望和產品的供應是兩回事,購房人不要一看到問題就認為銀行是『黑心』。其實,並不是現在的等額還款法不公平,而是沒有滿足那些想『前期多還錢,後期少還錢』的貸款人的需求,其實只是缺少更適合不同人士需要的金融服務產品而已。我們現在了解的這兩種貸款方式,只不過是國外銀行房屋貸款眾多方式中最常用的而已,就是說,還有更多適合不同需求的還貸方式。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市場條件下,只要有需求,一定會產生供給,不供給就丟生意;只要有競爭,就一定有變化,不變化就失去市場,這是規律。
首席記者莫春記者袁滿/文
專家評點:資金的價值不是利息簡單相加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
貸款人與銀行就兩種貸款模式爭論焦點表明,對於資金的價值計算,雙方有著不同的評判標准。銀行的標准是遵循經濟定價原則,把不同年限的錢折成當時某一刻的現錢來計算,這意味著越往後的錢折成現錢時越不值錢。形象地說,第五年的100元錢與第一年的100元的價值肯定不一樣,而第10年的100元與第五年的100元的價值肯定也不一樣。所以,在計算資金的現金價值時,不能是簡單的利息相加。
從專業的角度來講,銀行會對兩種貸款的現值進行比較,並計算回報率,只有在二者差不多的情況下,纔會推出。銀行今年所收的1萬元利息與七年後收的1萬元利息肯定是不等值的。現在的錢肯定比以後的錢值錢,因為通貨膨脹率會讓錢貶值,而如果還款人早些把錢歸還,銀行還可以用這筆錢進行其他投資,獲得回報。所以,由於佔用銀行資金的時間較長,采用等額還款方式的貸款人所歸還的利息會顯得多些,但實際上,資金價值上來看,兩種貸款方式是一致的。
不過,很多貸款人是在不知道有兩種貸款方式的情況下而采用『等額還款方式』,這體現了中國金融市場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我國的金融市場發展很低,金融知識薄弱。解決這個問題是兩方面的責任,作為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銀行應加強產品宣傳與推廣;作為產品的購買者,銀行客戶應自行對產品進行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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