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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發布通知,對商品房空置面積種類進行明確分組。
據介紹,此次分組以商品房空置時間作為標准進行劃分。空置時間在1年以內的為待銷商品房;空置時間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為滯銷商品房;空置時間在3年以上的為積壓商品房。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根據商品房的不同空置時間來判斷當時的市場狀況,了解自己所求購范圍內的市場供求關系,對其購房置業起到更直接有效的指導作用。
據了解,這項改革將從2003年統計年報開始執行。(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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