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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憑證,是產權人行使其合法權益的必備要件。未經登記的房屋不受法律保護,同時也會給購房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不能買賣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買賣。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不能抵押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進行貸款,是一種銀行認可的安全融資方式,如果沒有產權證,房屋不能抵押,將影響做生意或投資。
不能出租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沒有產權證,租賃雙方發生糾紛(欠租或到期不騰房),出租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護。
不能保護權益未經登記的房屋,當權利人因房屋產權問題與他人發生糾紛或遭到侵害時,由於無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機關提供產權證,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護。
不能得到補償未經登記的房屋,一旦遭遇房屋拆遷補償,購房人會因沒有產權證而有可能得不到補償。
不能辦理繼承或贈與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辦理繼承或贈與手續。房屋進行贈與或繼承時,要辦理公證手續。而按規定,沒有產權證,公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繼承人和受贈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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