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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少購房者最擔心的是維修基金如何使用,怎樣使用及是否能保證公平使用的問題,比較集中的問題有,如一個樓盤,在維修基金建立前購買的業主就沒有交納維修基金,而在基金建立後購買的業主就已交納了維修基金,那麼,如果在使用維修基金時,是否交納的業主就吃虧了?還有是雖然同時都交納了維修基金,而且建築面積也一樣,但三樓的房子比之五樓的房子貴,三樓的業主就要比五樓的業主維修基金交納的要多,那麼是否三樓的業主就吃虧了?
就這些問題,孫處長介紹說,業主已交納維修基金的或多交維修基金的,完全不用擔心,這些都已在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裡作了相關的規定,只是管理辦法中使用的是一些法律性的語言,有時一般購房人不一定能全都看明白。
維修基金在使用時一定是體現公平的,決不會讓哪個業主吃虧。如有的交了,有的沒交的情況,需要使用維修基金時,就這一次的維修費用總算出來,然後按各戶的建築面積均攤維修費用,再按交維修基金的用基金裡的錢交納,而沒交維修基金的則需直接掏錢交維修費用。對三樓、五樓交納維修基金不同的也一樣,當需要使用維修基金時,仍是按各家的建築面積均攤,然後從基金裡取出相應的錢交納維修費,而多交納的只是相當於多繳存了一些維修費用,並不會因此而多支出。當維修費不足時,業主委員會將根據業主會的決議,組織業主按照擁有商品住宅的建築面積比例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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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買的房子哪那麼容易壞如果房子不壞,交了錢的不是很吃虧?就象買手機預付10年話費一樣,是你你會那樣做嗎?除非預交話費送手機,但我預交維修基金比沒預交的一點好處都沒有,能說維修基金使用時體現公平嗎?建議:從2003年1月1日開始售房的統一繳納維修基金(這樣同一個小區裏就不存在有的交了有的沒交這個問題)2003年1月1日前已經售房的不繳納維修基金房子壞了按這一次的維修費用總算出來,然後按各戶的建築面積均攤維修費用.只有這樣,要說交整個小區都交了要說沒交整個小區都沒交,這樣才能找個心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