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日前稱,新修訂的《山東省土地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已正式通過。據《工人日報》報道,《新條例》中最引人關注的對商品房土地證實行預售。
《新條例》規定:商品房用地實行宗地分割轉讓登記的辦法,即預售商品房的開發商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起的30天之內,持土地證書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向土地登記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土地登記證,領取商品房用地分割轉讓登記證明,並將商品房用地宗地分割轉讓登記證明的用途告知購房人。
同時還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未經登記取得土地證而轉讓房地產的,由土地登記部門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0%以下的罰款。(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