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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地產保險,應由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具體程序是:
第一,填寫投保單。投保單的內容有:投保人的名稱、投保日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名稱。保險標的名稱和數量,保險責任起訖時間,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等。投保單是投保人在保險公司申領的作為保險接受投保依據的文件。
第二,簽發保險單。保險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單後,應對投保單的內容逐一審核並實地勘查,在確定符合保險條件後可簽發保險單。
第三,收取保險費。投保人應按規定的保險金額、保險期限和保險費率向保險人如期繳納保險費。房地產保險合同也可由雙方的委托來辦理,如抵押房地產保險可委托銀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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