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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為744元,今後按年度調整
北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設定了上限。記者近日從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獲悉,從現在到2003年6月30日,這一上限為每月744元,也就是說,單位和個人繳存的最高金額為372元。據悉,上限將隨著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變化而調整。
由北京市房改辦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的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執行期為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每年公布一次。2002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即2001年職工人均年工資總額18600元(月均1550元)計算,單位和個人分別為8%的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為744元。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處的陳小雲告訴記者,市科委認定的軟件企業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受上限的限制,該中心制定的補充通知同時規定,如果企業自願突破上限,可以在經過法人和職工代表大會同意的情況下,向該中心申報,經批准後可以突破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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