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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北京朝陽法院近期連續受理了96起住房貸款合同糾紛案,涉及貸款總額已超過億元。這是北京市法院連續受理拒不償還住房貸款案件人數最多、貸款額最大的案件。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下屬的支行紛紛將貸款購房不還的借款人及作為擔保人的開發商訴至法院。法院人士稱,該類案件還有陸續增長的勢頭。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從朝陽法院受理的這些案件看,主要有以下特點:
1、從時間上看,貸款合同簽訂時間均在1999年以後,貸款期限多為10年,佔94.1%;最長為20年,佔2%;最短的為5年,佔3.9%。
2、從貸款形式看,這些案件中的業主主要通過商業貸款方式向銀行『借債』,僅有極少數是通過公積金與商貸組合貸款方式借錢。由於商業貸款一般由開發商為購房人作擔保,因此,開發商在這些案件中也被銀行推上被告席。
3、從貸款人的年齡結構看,以30歲左右的年輕人為主,平均年齡37歲。據分析,北京市居民中,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基本上是按舊的住房分配體制解決住房問題,即使『由租轉買』,因為有工齡、價格等優勢和優惠條件,需要貸款的很少。而年輕人因為沒有了實物分房,經濟實力不夠雄厚,以及受『花明天的錢,住今天的房』等現代消費理念的影響,貸款成為最實際的選擇。
4.從職業身份看,貸款人中有相當一部分在與房地產有關的公司任職,如房地產開發公司、諮詢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等,佔被告人中的31.2%。他們利用對貸款購房法律和政策比較熟悉、辦理貸款購房比一般人方便的優勢,在銀行貸到巨額資金用以購房,或自住或投資,有的單筆貸款額度即達355萬元,而且呈現出集體貸款購房的特點。
5.從地域看,隨著戶籍職能的逐漸消弱和淡化,以及對外地購房者條件的放寬,外地來京人員購房日漸增多,在受理的該批貸款合同糾紛中佔9.8%,由於其工作、資金、住房等均在外地,給以後的執行工作也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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