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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焦點訪談』近日披露了廣州和潤花園開發商將一套房子賣兩次,從銀行騙取貸款,致使購房者遲遲拿不到房產證的違規行為。
廣州市和潤花園商品房小區已建成七棟樓房,從1996年開始預售,目前已售出近百套。然而,在房屋的銷售中出現了許多問題:一位業主購房款交清後兩年多還沒有拿到房產證;另一位業主選擇了按揭的方式,首付款交給開發商後,按揭手續卻一直辦不下來。住戶們在一起交流時纔知道好些人都遇到了這種情況。
通過調查,記者發現這中間被開發商做了手腳。
和潤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馬媛對記者說,『在房地產開發早期,我們和潤花園通過政府的正當手續取得預售證以後,就通過職工內部的名義去向銀行認購了一部分房子。』
在和潤發展公司,記者看到了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內部協議,協議上明確寫著『甲方出資,乙方出名』也就是公司出供樓款,以職工的名義向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比如許艷琴的房子是66萬元,公司讓譚麗珍和何艷敏充當購房人向銀行辦理70%的按揭,這樣銀行就一次性地給譚何二人貸款45萬元,而譚何二人應該以後20年每月向銀行連本帶息還款3000元左右,由於公司和職工有協議在先,這個房子並不是真正賣給他們,公司承擔每月3000元的還款,拿走45萬元的貸款。然後他們再把房子賣給現在的業主許艷琴,又拿到66萬元。這樣的話,一套房子,公司就拿到了111萬元。
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這樣重復銷售的房子一共有13套。通過這樣種方式,開發商獲取了700多萬元的資金。這也就是為什麼買房的人遲遲拿不到房產證的真實原因了。因為這些房子早就辦過按揭抵押給銀行了。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副會長陳國梁說:『如果這個發展商要是卷款逃跑的話,那這個對銀行的損失就更大。銀行沒有辦法,它只能承受這套房子,它的錢是收不回來的。但是承受這個房子,還面對一個問題,這套房子已經給業主住進去了,那麼將來這套房子究竟歸誰,又產生一系列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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