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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2000版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將作部分調整,其中重點是對房屋面積提示條款進行修改。
據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修訂後的合同中將明示,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預售合同,必須先向購房者出示預測面積的測繪報告,而此報告是由專門的測繪部門提供;同樣,在交房時,再向購房者出示一份實測面積的測繪報告。交易雙方就面積及其構成的改變進行付款方面的協商,也就有了明確的依據。
據悉,上海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目前已在醞釀一個關於預售商品房交付時建築面積增減的處理辦法,此『辦法』將房屋的共用部位分攤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分開算:共用分攤面積實測大於預測面積的,開發商不能多收取;實測面積小於預測面積的,開發商則要退還多收部分。套內面積則按合同約定來計算,有多少就算多少。修訂合同將根據這一思路設計合同面積約定條款,改變目前合同中只對房屋建築總面積作約定的狀況。
據了解,上海修訂版預售合同還將寫入『今後房屋面積的測量報告將由市場化、專業化的測繪單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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