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鋒尚國際公寓首開先河,采用以套計價、按套內使用面積售房的方式在京城樓市激起不少波瀾,據說大多數消費者對此舉表示歡迎。但業內的看法很不統一。5月19日,在北京大學世紀大講堂舉辦的『六方對話———關注面積問題』的研討會中,反對的聲音更多一些。堅決站在正方一邊的只有張在東和秦兵二人。支持的理由不必多言,現將反方的觀點登出以饗讀者。
研討會嘉賓有: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顧雲昌、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事務部主任王前虎、錦繡大地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張在東、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紅石實業公司總經理潘石屹、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兵、知名購房人舒可心、場外特邀嘉賓劉宏誠。
潘石屹:開這種研討會本來就沒有必要,因為面積是測繪隊測的,和開發商沒有關系,用什麼面積售房也和誠信無關。
法律規定按幾種面積銷售都可以,可是在北京以期房為主的市場中,我更傾向於按建築面積銷售。因為公攤面積是保證物業品質的重要方面,現在有的樓盤標榜自己的使用率是92%、98%,我懷疑他有沒有電梯間,有沒有樓道。
現在所有統計都認為發展商有惡劣行為,短斤缺兩。可實際房子不是由房地產發展商測量,而是由政府測繪大隊去測量,存在測量計量誤差是測繪隊的責任,而不是開發商要去缺斤短兩。像北京房地產有一個圖紙測繪,在買賣過程中,所做的測量計量不是房地產商自己算的,如果都出現缺斤短兩,我覺得是規章制度出問題,不是開發商出問題,只不過我覺得媒體誇大了這種情緒,實際上的糾紛數量,消協說了,就是5%到6%,可是讓老百姓感覺是70%,所以不要把這種問題過分誇大。我倒希望測量市場放開,誰的信譽好、公正、誤差低,雙方都同意了,我們就選他。
任志強:按照什麼面積售房,只是解決了一點皮毛問題,對市場來說,沒有什麼價值。制定《物權法》纔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有人說按照套內使用面積售房解決了知情權的問題,我反對,按照建築面積售房一樣能保證知情權。合同上有啊,都要標使用面積、誤差什麼的。因此,兩種算法就是在合同上標注的先後次序不同罷了。我還是覺得制定《物權法》纔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我們正在跟建院做相關的課題,就是解決『消費者,你買的究竟是什麼』的問題,將來希望能作為法規推廣,裡面涉及到業主每年應交多少費用,包括其他物權,俱樂部該不該分攤等。因此,我堅決反對用這種解決問題的做法,只是一些皮毛,一種策略。
舒可心:消費者買的並不是自己家裡的那一點面積,還有空間、環境和許多公共設施,過分強調套內使用面積容易誤導消費者。
現在業主之所以有投資的高回報,決不是因為他的那點兒面積,至少我們小區不是。我們賣的是樓盤的品質,包括公共產品和其他很多設施。
但是現在沒有一家發展商把公攤面積在哪兒、多大告訴消費者。對於這些,發展商可以不具體告訴購房者,但是應該告訴管委會,管委會代表購房者來測量這個面積。現在,發展商的工作是把該公攤的面積公攤出去後,告訴哪兒是公攤的,將來這就是業主的權利,因為有了權利就有了出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所以公攤部分非常重要,按照使用面積售房,將來收房的時候,未必沒有面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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