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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您好!
我所居住的小區由某正規物業公司管理,每年要向他們交納兩筆較大的費用——物業費和暖氣費。這兩項收費都是按照建築面積來計算的,比戶內實際面積多出約四分之一。這樣的話,不僅某些不應收取物業費或不需進行專門物業管理的公攤面積要找業主收錢,而且,就連沒有暖氣設施的陽臺、公用通道、樓梯、電梯甚至包括牆體的厚度都要向業主索要取 暖費,這樣收費合理嗎?
-讀者張曉華
張曉華:您好!
首先對於室內的暖氣費,按照規定,是應該按照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收費的;對於像陽臺等部位按照規定收費是合理的。
其次,物業管理費的交付面積,在您買房時,將會分攤一部分公共面積,對於這部分公攤的面積,由於物業管理公司每天都要維護和管理,所以業主應該支付該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
這部分公攤的面積,作為該公攤面積的產權人享有所有權權利,也就是說,開發商和物管公司是無權對此進行經營或不經業主同意隨意處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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