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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慶市消委公布的《重慶市消委系統受理消費者投訴的情況分析》可以看出,仍有購房、食品、醫患、服務、安全、質量、知情權等7大類投訴熱點。
在購買商品房的消費糾紛中,定金、房屋質量、虛假和誇大承諾、物業管理、產權糾紛、延期交房等問題依然存在。而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在處理消費者投訴中,總是以各種托詞來對待消費者,使糾紛常常久拖不決,引起廣大消費者的強烈不滿。
對房屋出現的質量問題,某些開發商常以樓盤已經房屋主管部門評為『優良工程』為由,拒不承認質量問題。而消費者找有關部門鑒定又要承擔鑒定費用,讓消費者十分為難。就是經鑒定後,確認有部分質量問題而因房屋主體過關,開發商也不承擔鑒定費用,讓消費者苦不堪言。
騙取消費者定金現象十分普遍。開發商多采用虛假、誇大的承諾騙取消費者的定金。當消費者發現上當時,一些開發商總以『定金法』來要脅消費者;當消費者不買房而要求退款時,開發商又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諉;一旦進入法律程序,消費者既要承擔訴訟費又要承擔律師費,最後的結果也很難知曉,讓消費者顧慮重重。
物業管理亂收費嚴重。一些物業公司總是以各種名義變相收取住戶費用。而由於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規章宣傳不夠,有很多消費者遇到物業糾紛卻不知該如何解決。本來,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業主在遇到糾紛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處理。但在重慶市,許多消費者反映,很多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成員是由開發商指定的,根本就不能代表廣大業主的利益,而有的小區至今就根本沒有業主委員會,這使廣大消費者在面對開發商這一『強勢』時,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開發商延期交房日益突出。遇到延期交房,由於涉及金額較大,開發商與消費者協商解決的難度很大。多數消費者最後被迫選擇通過法律方式解決,但訴訟的長時期無果或開發商故意拖延付款,時常讓消費者無可奈何。買期房的諸多『陷阱』,使消費者普遍感嘆『買房難,解決購房糾紛更難』。(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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