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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外國公司租房入駐上海不成、索討賠償卻因合同簽訂不規范而敗訴的案件。該案給所有來滬外商提了個醒:規范承租房屋是入駐上海的第一步。
去年5月,美國『杜貝司特』公司簽訂了一份租賃上海光通信公司大廈的六層樓面及相關設施的合同,並於同年6月入住。後因『杜貝司特』公司在申辦上海代表處時受阻,便於同年8月未滿租賃期就退出大廈,並將房門鑰匙交還光通信公司。『杜貝司特』公司認為,由於光通信公司謊稱該物業為涉外商務樓,致使『杜貝司特』設立駐上海代表處的申請受阻。為此,去年11月下旬將光通信公司告上法院。光通信公司認為,『杜貝司特』當初承租時,沒有要求租賃的房屋必須是涉外商務樓,也沒有在合同中明確承租的房屋應是涉外商務樓,因此自己不存在違約行為。法院認為,『杜貝司特』公司對合同反悔,未按約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杜貝司特』公司主張退還租金、保證金等請求,則不予支持。
我國加入WTO後,來上海安營紮寨的外商越來越多,如何規范租房將是他們面對的第一個問題。上海市中聯鼎峰律師事務所的史屯兵律師認為,『杜貝司特』公司敗訴的教訓值得每一個來滬外商借鑒。他說,作為外國企業來滬設立代表處,租賃涉外商務樓是一個前提條件,否則有關設立、登記手續就無法辦理。因此,『杜貝司特』公司在租賃合同時必須明確這一關鍵問題。不僅如此,外商在滬租賃辦公場所與本市一般的住宅租賃及辦公房租賃相比存在一些特殊規定。為此,建議來滬外商在租房前務必要了解本市有關具體規定,從而做到安全租房,規范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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