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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公布了房屋租賃手續費收費標准,下調幅度近50%。
根據國家、建設部有關規定,省物價局發出《關於規范房屋租賃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經批准設立的管理房屋租賃事務的機構,為房屋租賃當事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提供服務時,可收取房屋租賃手續費。費用由出租人交納,也可由承租人代交。
租賃手續費分居住房屋和經營性房屋兩大類,其收費標准分別為:居住房屋租賃手續費按套收取,租期一年以上的每套100元;租賃半年以上一年以內的每套80元;租期半年以下的每套50元。經營性房屋的租賃手續費,在租賃期租金總額1.6-2.0%幅度內,由房屋租賃管理機構與當事人協商收取。
調整後的房屋租賃手續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之前,我省房屋租賃手續費實行事業性收費管理,標准為租賃期租金總額的3%,新的規定出臺後,大大減輕了當事人的負擔。
《通知》還就房屋租賃登記服務的內容作出規定:提供交易場所,發布房屋租賃信息,受理申請,驗核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文件及材料,實地勘查、記錄房屋使用性質,調解房屋租賃糾紛等。與此同時,要求執收單位實行明碼標價,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有關部門提醒:凡是發生房屋租賃行為的單位或個人,都須到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違者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姚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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