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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成都市委、市政府今年將解決該市城區最低收入家庭300戶住房困難戶。目前,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在接受廉租住房申請,2000、2001年已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請廉租住房而未復審的家庭,請速與市住房保障中心聯系資格審查事宜(辦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二十八號房地產大廈14樓。聯系電話:6280076或6280015)。
成都今年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的實施仍采取租金補貼的方式。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補貼面積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20平方米,補貼租金標准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4.5元。
據悉,凡是申請成都市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的家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家庭成員具有本市五城區(含高新區)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家庭年收入符合最低收入家庭的標准(2002年最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准為6500元/戶以下);無房居住或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家庭人數在兩人或兩人以上,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今年解決的300戶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對象,將按時間排序優先安排,2000年已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填報了《成都市城區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中心申請表》,經審查合格且符合下列優先條件之一的家庭:革命傷殘軍人烈屬及其他優撫對象;殘疾人(限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並接受民政部門救助6個月以上的家庭;市政府確定的特困企業的職工家庭;子女在16周歲以下的單親家庭;申請家庭中具有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的退休或無業人員。
審核合格的300戶申請人情況將在9月份向社會公布。(李韶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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