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從今年開始將全面實施住房貨幣化分配,在積極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化分配的同時,加強對企業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推進企業住房貨幣化。效益好的企業,按照財政部的要求,將住房補貼列人企業成本,落實補貼資金來源。對於效益差,沒有能力發放住房補貼的企業,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在一定時期內仍可鼓勵其利用自用土地,組織職工進行合作建房。